2006-10-22 09:57:5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我省义务教育杂费同比下降26.1%,幼儿园收费上涨明显
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月度价格调查资料显示,9月份,全省各地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新政策,对农村户籍学生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从而致使9月份全省义务教育杂费同比下降26.1%。
与此同时,东莞、湛江、肇庆、佛山等部分城市的年轻父母却必须为幼儿的“上学”而支付更高的费用,因为当地的幼儿园收费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受此影响,全省托幼费与8月份比上涨6.2%,与去年同期比上涨7.8%。
来自东莞的调查数据显示,从9月份开始,东莞市沙田镇中心幼儿园收费由上学期的150元/人·月上调到175元/人·月,涨幅为16.7%;望牛墩中心幼儿园收费由上学期的150元/人·月上调到183元/人·月,涨幅为22.2%,共同拉动当月东莞市托幼费比8月份上涨14.9%,比去年同期上涨23.9%。
在调查过程中,年轻父母们纷纷反映,目前小朋友上幼儿园的学费已经成为他们每月除供房之外又一笔不小的必要开支,因为这几年工资持续不涨甚至因物价上涨而出现了实质性的下降,幼儿园收费的再次上调将会给他们带来了越来越大的生活压力。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幼儿教育阶段主办方利润空间可观,有必要进一步取消不合理的缴纳赞助费现象,严格实行按培养成本收费,因此有关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做好幼儿培养成本测算,真正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