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07年11月21日,甘肃兰州永登一中发生血案。某生,自幼患中耳炎,耳朵经常流液体。其家长故意让孩子与人冲突,常以此讹诈他人钱财。血案发生一个月前,该生和班主任发生冲突,声称耳朵被打坏。11月20日,学生家长故伎重演,要求班主任陪学生到兰州看病。11月21日早上5:00点,这位老师起床,6:40到了教室。后来跟着那学生出去。7:20分左右,该学生家长在永登一中校门口大喊:“永登一中的老师杀学生了!班主任可能到高速路上自杀去了。”果然,在约两公里外的高速路上,发现班主任尸体,头被车压碎了。现场(高速路)不远处发现一毛毯,有血迹;据勘察,死者全身湿透,一个脚上的三趾头没有了,脚筋被挑断,三根肋骨断裂,更致命的是肝上被刺一刀。有血迹及多人脚印从滨河路经农民庄稼地,经过庄浪河一直到高速路。据警方内部消息,这是他杀,不是第一现场,车祸前已经死亡。然而,第二天的《兰州晚报》报到:永登一中的一教师和两学生发生斗殴,事后该教师到约二公里远的高速公路上车祸身亡,两学生轻伤住院。在6:50--7:20这么短的时间,在脚筋挑断、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为何自杀还要顺着滨河路南行约一公里后,再淌河到高速路?更令人不解的是警方督促受害家属签字要火化尸体。
我是永登人,永登一中是我的母校,死者老师是我邻村的,虽然不熟悉,但很早就听说他的才气,在方圆几里地满有名气! 今天在与当地老同学打听到,死者已经被活化,!
悲哀,当局者,县里的领导大人苦苦死捂着案情,故意扭曲案件的真相,愚弄大众的眼睛,!但其实就是为了他们自己!一切用钱来摆平! 所以,我只有这样来悼念我的同乡,同时,对其中做手脚的一些官僚表示强烈的鄙视!
永登的教育在我心中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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