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二十年的班主任,我也多次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也曾经象8楼那样当过警察,但一共亲自抓到了0人次,不过,斗智斗勇,通过“审问”,调查等一系列方式,一共查出了2人次,然而,新的问题出来了,根据法律,我不能公开我的调查结果,其实,不仅因为法律,我自己内心也决不愿这样做,我不认为学生时代的“小偷”将来就一定是小偷,我们会,环境也会教育他们进步和成长,他们大多一时糊涂,贪了小便宜,因此,我劝象8楼的那些同志们,不要把精力放在抓“小偷”上,更应该把时间花在正面教育上。 所谓的正面教育,我是这么做的,我不太多地教育学生怎样地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虽不是太多,但也绝不能不做这样的教育),我是把“反面教育”当作正面教育来做,每周星期天下午学生返校(我们学校85%以上学生住校),我通常要向他们提出这样的“建议”:请同学们把你带来的“生活费”放到操场显眼的地方,或者放到你们的枕头下并告诉别人你带了多少钱和放在哪里,这时,他们都会会心的一笑...... 并且,对于有同学告诉我他的钱掉了,我就告诉他那是活该!(虽是这么说,但还是要调查的,但你也知道结果通常会怎么样),以后再有同学说他的钱掉了,同学们都会异口同声地告诉他:那是活该!应该把钱放到操场上去就不会掉了!这种方法效果还真的很好,它让更多的同学知道负责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是自己的事,也学会了一些保管的方法...... 当然,我还是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方法,比如:30元以上的暂时用不着的零花钱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需要用时再支取,也起到了减少丢钱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