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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例研讨中进步——我与专家的交流
这里收集的文字或许对的专业发展有利,但你必须有耐心读下去!
这些文字都是围绕我的一些教育案例进行的探讨与交流,也有网友对我的文章的点评,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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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家访

星期日晚自习,华来报告我,她父亲给她辛辛苦苦递来的五十斤米被盗了!
同学们言辞一致,说确实是夏偷的,理由是:一、夏上星期五说没票了,而周末又没有回家,星期日晚上居然有票换零食吃。二、在夏的枕头下,有一塑料袋。华说那是她家的,上面有一个布补丁。寝室里的女生都知情了,并开始疏远夏。华也在寝室里指桑骂槐。
一切的证据对夏相当的不利。同学们在背后议论纷纷,沸沸扬扬。我知道“小偷”对于一个初二的女生意味着什么。我不希望我的任何一个学生背上这个名声,就算她是!我也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否正确,但我觉得她们还小,不能因一次的错误,而断送了她们一生的幸福。或许,我这话有些过火,但世俗的唾沫会淹没她们幼小的身躯,让她们永世不得翻身!于是,我特别慎重,既要维护华的利益,又要顾及夏的名声,更要给全班同学一个满意的交待。
我找到了夏,并开诚布公的表明了我的态度:无论是不是你,我都会帮你的,我都会保护你的!但夏确是矢口否认,并解释说,票是她事先放在亲戚家,周末去拿的;塑料袋是她家的,上次装米来没带回家的。但是,她没有证人。
我能象公***机关一样去吓唬她逼供吗?我能象法官一样说你没有证人,证词无效吗?不,我必须相信她——因为她是我的学生。
当天,我在班上作了临时处理:一、事情大致有了一些眉目,班主任正在调查之中。二、在真相没有清楚之前,任何人不得议论此事。三、夏是怀疑对象,全寝室的女生都应是怀疑对象。四、相信班主任会给同学们一个满意的交待。由于我的态度坚决,同时,也将其他女生与夏放在了“怀疑对象”之列,有效地制止了舆论的蔓延。
星期六中午放假时,我宣布了处理意见:华的米是她爸爸送来的,我们去她家取证,如何?(华家距学校三四里路)同学们各自要回家,顺路的以及街上的几个同学参与进来。
初春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和煦的春风吹在脸上软绵绵的。学生们笑着、跑着、唱着、跳着……一周的疲劳烟消云散。此时此刻,他们忘了自己,沉浸在温情的三月风里。
当华朝迎面走来的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叫“爸爸”时,我们才记起了此行的目的。半路相逢,我急忙迎上去打招呼。“同学们,原地休息!”于是,他们在堤坡上打滚、唱歌、摘野花……
我将华的爸爸带到离学生们二三十米远的草坡上坐下,并说明了来意,然后恳切地说:“请您辨认一下那个塑料袋。如果是您家的,告诉我即可,千万不可当学生面说;如果不是,那最好。我希望将这次家访 作为一次机会,给我的学生——夏,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我代表二(1)班全体同学感谢您!
不知是我这一番话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华的爸爸一口否认了,并主动地大声地告诉了同学们,有些同学明知是老师作了手脚,但此时华的爸爸态度鲜明,再加上同学们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尽情嬉闹,已把此行的目的忘的一干二净,所以,一笑了事。
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碧绿的小草,鲜活的笑脸,……构成了世间最美的图画。
“同学们,到家里坐坐去吧!”华的爸爸盛情相邀,同学们兴奋不已,于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向了华家。
华的班主任带着一帮同学来华家,“华家来稀客了!”几乎整个湾子的人都知道了。
同学们都很高兴。这或许是他们的“人生第一次”吧。他们帮华家人一起剥豌豆、理青菜、淘米、作饭……“小龙女”甚至掌起勺来,“佩佩”唱起歌来,最高兴的要数夏了,一周的孤寂,一周的冷遇,着实让人难受至极。此时,她心花怒放,跑来跑去,浑身洋溢着无法形容的舒畅……是啊,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多么需要同学的友爱、老师的关怀、集体的温暖,如果我们不去想办法,抛弃了她、冷落了她,真难以想象此时的她会是什么样子?
饭桌上,面对满桌的热情,看着我可爱的学生、可敬的家长,我眼眶微润,平生第一次喝酒。脸红心烧时,我充满深情地说:“我希望你们都能健康地顺利地成长!如果可以,我不希望你们每个人受一点点伤害!”
返校途中,夕阳拉长了我们的身影,晚霞映红了我们的脸膛。
此后,班上再也没有谁提起“偷米”之事,而去华家家访却成了同学们心中永远的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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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看到干国祥在随笔以及班主任专栏的点评案例的主题贴,我报着试一试的态度去期望听到一点专业的声音。没想到正是他以及往后的王晓春老师让我开始对已经写成文的案例进行再次的反思,并与专家们进行了探讨。
特别是我的《一次特殊的家访》。经干老师点评后,又有很多大师给与了评价,我才知道案例所包含的不仅仅是那么一点单一的故事!
下面是我与四川《教育科学论坛》编辑干国祥老师在“教育在线”论坛上的交流:
干国祥:一次相当不错的处理,一次相当有意思的故事。惟一的遗憾,就是最重要的主人公,在故事中“缺席”了。为什么?教师终于未能走进她的心里?如果有那个女孩的真切的“叙事”,这个故事我买了。
肖盛怀:我确实没有走进她的心,但是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了。后来这个主人公考上了师范,现在已经是一名出色的数学教师了,我也从来没有提那件事。我觉得主人公的缺席是最好的处理!
干国祥:请把你的最后的话,放进去,再加上你在事后的观察,包括,你没有走进她的心理这话。订购。
干国祥:作为叙事,这样的交代是必要的,这样才是完整的。意义,通过这些才得到彰显。
干国祥:建议标题改为:缺席的被告
干国祥:也就是说,处理,她可以缺席,故事,她不能缺席,否则意义便大减了。
肖盛怀:谢谢干兄的指点!我能够得到干兄的指点是我的荣幸,同时你的点评也让我豁然开朗。
肖盛怀:今天我专程去找到我的学生,下面是我此文的后记:

三年后,夏分到母校任教,与我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老师,记得我吗?我在心底暗笑:我怎么会不记得你呢?我们相处很好,但我们都不曾提及那次特殊的家访。
五年后,我将这个故事写成文章,发到网上。很多网友给予里关注,有人询问:后来呢?于是,我又回到原来的学校找到了夏。
我递给她我写的文章《一次特殊的家访》。在拿到文章第一眼后,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开始觉得自己这样做好象不该。
她看完后没有表情地说:“我觉得您当时处理的很好。”
我说,今天又回忆这个故事,我想知道你的感受。她只说我处理的好、写的也好,好象不肯谈及自己的感受。
我将我的意图说明后,她说,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不想再提。但是我要说您的处理应该说是一个经典的案例,但是这件事当时对我的打击相当大。
我真的不知道,因为后来我没有带她们了。
她说,初三时,班级里一女生的钱不见了。同学们都怀疑是她。她知道钱是班级里的另一个女生偷的。因为她知道是那女生最后离开教室的。
我为引出她的伤心事感到内疚,也关切地说,那你当时为何不去揭发她,为你洗刷罪名呢?她说,我知道“小偷”的名声对一个女生的打击,我亲身感受到了您对我名声的爱惜,我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命运再降临到那女生的身上。再说,学生们没有证据说我,反正我就那么默默地在痛苦中挣扎。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会引出这样的结局。我为我的冒失感到很不好意思,我开始不***起来。
夏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对我说:在初三时,离开了您的呵护后,我在痛苦中生活。每每想到您对我的信任与关爱,我就充满了感激。如果没有您当时的那次家访,可能就没有我的今天。老师,我真诚地感谢您!
在结束与夏的谈话时,我感慨万千。我对夏说,能够陪你们在漫长的人生路上走一程,并且能成为你们的朋友,是我今生的追求,也是我做教师的最大的幸福。你们是我永远的骄傲!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我此行的残忍。为了验证自己教育的效果,我再度勾起了夏的伤心事。我能想象夏当时所承受的苦痛有多大,但是我又感到庆幸,这次的谈话让我仿佛更明白了教育的真谛……

干国祥:这就是教育,这就是理解教育。此故事,我们再琢磨之。
肖盛怀:其实,重要的是我们对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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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文章在《教师之友》发表后,全国很有名气的万纬、魏勇、王晓春等专家给与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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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的选择 (万玮)

对《一次特殊的家访》的班主任的做法进行评价是一件很难的事,如果换作我自己面对这样的事件,我该怎么去处理?严酷或是宽容?负责还是放纵?可能,也取决于我的一念之差。
文章中的班主任无疑是高举爱心大旗的,“我必须相信她——因为她是我的学生。”所以,爱学生保护学生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哪怕她真的就是那个做坏事的人。
爱心的结果可能是很好的,在夏漫长的一生中,一次偶然的出轨并没有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她依然在快乐地生活,而曾经有过的一念之差也永远成为尘封的记忆。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些错误是自生自灭的,夏也会从此感激老师一辈子。
爱心的结果也可能很糟,此后不久,班级里再次发生失窃事件,无论是否夏所为,先前的宽容都会在班主任的心头都留下一个永远的痛。爱心常常意味着软弱,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到那时,老师该怎么办?只能继续宽容下去,否则,一定会激起民变。
那么换种做法,负责任地一查到底怎么样?也是个问题。第一,很可能根本查不出来,有爱心的老师通常都缺乏严酷手段,费时费力最终不了了之;第二,查出真相又如何?面对自己的学生,罚还是不罚,怎么处罚,都是一个难题。孩子的错误都是可爱的错误,处理不当,“世俗的唾沫会淹没她们幼小的身躯”,所以,宁可放过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
因此,采取现在这样一种做法,不管那个人是不是夏,都不作深入调查,而是代为掩饰,相信爱心的力量,乞求人性的善良,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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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归还50斤大米?(重庆 魏勇)

看了《一次特殊的家访》,我为老师的良苦用心而感动,为她(他)创造和谐班级的呢里而叫好。只是我有一个小小的困惑,华丢失的50斤米,谁来归还?
从家访的结果来看,华的父亲作证,否定了夏偷窃的证据,——口袋不是华家的,而在这之前,华声称口袋是华家的。这表明华和华的父亲两个人中,必有一个人说谎,究竟谁在说谎?从老师的语言暗示来看,老师希望华的父亲否认口袋是华家的,因为老师希望给他的学生夏“一次机会”,所以湖阿的父亲为配合老师的“工作”而可能说了谎,实现了老师的“既要维护华的利益,又要顾及夏的名声,更要给全班同学一个交待”的愿望。在农村,老师的“临幸”,就是上级领导下乡视察工作,加之有“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碧绿的小草,鲜活的笑脸”,还有“华的爸爸盛情相邀”,谁也不愿意违背老师和华家构建“和谐”的努力,夏也可以不必背负“偷窃”的罪名。于是,在皆大欢喜的气氛中,由老师导演,学生和家长共同演出了一场“人性”和“宽容”的喜剧。但是,在老师为自己对“人性”的深刻理解而感动的同时,却又放弃了对一个重要问题的关注,若老师在同学面前已经公开排除了夏偷窃的嫌疑,但又的确是夏偷了华的米,夏要不要归还?
归还?还是不归还?这是一个难题!归还就等于让夏不打自招,老师导演的人性关怀剧就穿帮了;不归还,就将面临道德上的诘难:难道偷了白偷?为了回避这个难题,给各方面“一个交待”,老师只有放弃“破案”的机会,而是制造了一个“悬案”,用和稀泥的方式把夏彻底从舆论的旋涡中解救出来,简直让人以为,老师跟嫌疑人夏是一伙的。
过去的教育实践中,常常有一种“左”的做法,一旦班级发生偷窃事件,老师将警察和法官的角色集于一身,以“从重、从快、从严”为宗旨,把一个好好的班级搞得鸡飞狗跳,人人自危,甚至制造冤狱,给学生身心造成了永久的创伤。《一次特殊的家访》中的老师显然吸取了“左”的教训,试图从更加人性的角度来处理偷窃事件。毫无疑问,老师的动机值得肯定,但具体做法则有待商榷。
从“宁枉勿纵”到“宁纵勿枉”,司法理路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演变,这是否可以给我们某种启示呢?但我以为,具体到这个案例则并不适用。司法实践中的“宁纵勿枉”是建立在嫌疑人“罪行可疑”的基础上,即公***机关经过侦察,仍然不能取得充分的证据。但在该案中,夏是否偷窃,关键在于要弄清夏的米口袋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本来是可以水落石出的:访问华家,还可以访问夏家,然而老师为了不伤害夏却放过了对这个问题的深究,甚至是有意无意地让华父作“伪证”,通过“善良的谎言”牺牲了华家最起码的正当权利——归还50斤大米。
在这件小事中,我们完全没有看到老师对公正的追求,只看见他对于自己成*****地走完一截钢丝绳而产生的自得。其实,她的这个做法未必能够真正地化解各方面矛盾:如果是夏偷的,华表面上的微笑只能表明原谅了夏,未必代表了她心甘情愿地放弃对大米的追索,未必表明了她内心就没有疙瘩;夏始终不承认她偷了米,假如她真的没偷,她就不需要华的谅解。老师替她澄清的方式并没有让她真正澄清,因为“有些同学明知是老师做了手脚”,所以在同学心中,夏并没有真正澄清。
所以,只有把这个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才能给华以真正的抚慰。毕竟,华的权利应该优先,偷窃者权利次之;如果,夏没有偷,这样她才能真正洗刷夏的不白之冤。一个人做了错事,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应该让他付出点适当的代价。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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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可对学生搞“过度保护” (王晓春)

我对这位老师的做法有异议。
这位老师只知道孩子背上“小偷”的恶名后果很不好——“世俗的唾沫会淹没她们幼小的身躯”,而不知道这种拿人东西的毛病如果不能被识破,得不到严肃的处理,是很容易愈演愈烈的。经验告诉我们,盗窃犯之所以成为盗窃犯,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当年小偷小摸的时候,常常得手,要是一开始就被人抓住,他们反而得救了。
保护孩子的自尊,我非常赞成,但是此事不能与科学态度对立起来。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这是不能含糊的。用温情脉脉的做法掩盖事实真相,就失去了教育者应有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
夏应该受到批评和教育,她还必须赔偿华的损失,不能让夏占便宜,否则对她就是纵容,而对华则是不公正。
我若处理此事,当然也不会大张旗鼓。我会在一两周之内不提此事,让班级平静下来。然后找华的家长指认那个口袋,如果确实是华家的,我就私下找夏,请她解释,直到她承认事实,认识错误,分析自己的心理过程,找出今后克服的办法,然后和她商量赔偿事宜。事后,我会在全班宣布,此事已经处理完毕,当事人已经承认错误并且赔偿了损失,希望全班同学今后保护好自己的东西,希望犯错误的同学改正自己的错误。我会私下告诉华,不要在同学中再提此事,如果有人好奇问是谁,就说:“别问了。老师不让说。”
这类案例我看不少了,感觉有一种不良倾向:过分强调“爱”,过分强调“情”,总认为只要把学生“感动”了,他就会改正所有错误。这是一种天真的、浪漫主义的思路,常常会碰钉子的。过去教师遇到这种事情,往往不顾学生脸面,采用非常生硬的处理方式,那确实不对,但是有些老师在纠正这种错误做法的时候,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变成“溺爱”和“护短”了。这样不行。
这位老师的一些提法,可以说明他确实是走向另一个极端了。
“我必须相信她——因为她是我的学生。”这话很没道理。是您的学生您就相信,还有没有客观标准?学生难道永远不会说谎吗?再说,华也是您的学生,班里同学也是您的学生,他们都认为夏拿了米,您为什么就不相信了?
恕我直言,这种话很像出自一位袒护孩子的家长之口,(“我的孩子我能不信吗”) ,身为教师,是不可以这样“不讲道理”的。
“我不希望你们每个人受一点点伤害!”这是典型的“过度保护”式语言,根本不可能做到。教师不能给自己规定这样的任务。我们的任务只是竭力避免孩子受到较大伤害。孩子若从未受过“一点点”伤害,长大就只能是“柔弱苗”,对将来的生存是很不利的。
种种迹象表明,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的过度保护作为一种社会风气,已经渗透到校园中来了。它披着“爱”的漂亮外衣,正在腐蚀我们的教师。我对此很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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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起捕渔给王晓春老师的短信

王老师好:
老师,虽然您已经故去,但是我恨您
读飞船第二期很是从容,一页一页打印出来后可以躺着看可以随时随地的看,好像又回到拥有《教师之友》的那些个日子。
我读书向来囫囵吞枣,最初读《特殊的家访》一文时也是顺手翻将过去,一眼看到魏勇的点评“谁来归还那50斤大米”,由于熟人读文的缘故,我很认真地看完了助理有理有据的指点江山。后一个是王晓春老师的点评“教师不可对学生搞过度保护”,看到王老师支的招,有一点值得商榷:“我会私下告诉华,不好在同学中再提此事,如果有人好奇问是谁,就说:‘别问了。老师不让说。”看来老师的话就是这样霸道啊,面对如此暧昧地回答好事之徒是不是更兴致十足地四处询问呢?谁能保证华能守口如瓶呢?我怀疑!
带着这些疑问,我又一次重读了这篇作者应该定位为教育散文而被编辑认定为可点评的案例,我为自己从来没有遇到如此关爱学生的老师感到遗憾,这是实话,无论如何老师的爱是存在的。也为文中的夏感到一丝担忧。如果米不是夏偷的,她无辜被人冷嘲热讽过了,谁之过?如果是她偷的,她会不会心存侥幸沾沾自喜而故伎重演呢?
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可恨的是我没有夏的幸运,遇到一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老师。这也是我的真心话,毕竟老师为此付出了努力。
那是在我读五年级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一夜之间人人对我避而远之,上至老师下至同学无一例外。班主任老师在课堂上从来不给我发言的机会,即便是全班只有我举手,他也不会叫我。同学们更是如避瘟神般躲开我,没有人接近我。那是一种怎样地冷落,那是一种难以言表的伤痛。整整一年,我都没有开怀笑过,我躲在属于自己的世界中默默哭泣:这是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
许多年过去了,我才知道原来是班上的一个同学的钢笔丢失了,而我恰好有一只一模一样的,他们私下一致认准我是贼。不公平的是,为什么要我不知情地披着贼的外衣呢?死都不给个理由啊!到现在我甚感疑惑:那位老师当初为什么不揭穿我呢?是所谓的冷处理、特殊保护吗?是爱的体现吗?老师啊,虽然事过境迁,您也已经故去,但是我恨您啊!
                    
                        答捕鱼老师 (王晓春 )

感谢您的来信。
愚以为您小时候遇到的情况和案例里夏所遇到情况完全不同,而且正好是两个极端。您遇到的情况属于“孩子背上‘小偷’的恶名后果很不好——‘世俗的唾沫会淹没她们幼小的身躯’,而夏所遇到的情况属于“这种拿人东西的毛病如果不能被识破,得不到严肃的处理,是很容易愈演愈烈的”。但是两位老师有一点失误是共同的——他们都对事实缺乏尊重。
教师遇到失窃案,首要任务是查清事实。如果事实证明不是某个孩子所为,必须还人家清白,要当众说情,决不能冤枉好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确实是某人所为,那就必须跟他本人说清楚,让他如数赔偿受害人损失,让他受到必要的惩罚,以便接受教训,但是在公开场合,尽量给他留点面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公开处理(这就是我让华不再提此事的原因。这种事,只要一个月不提,大家就会淡忘的);如果事实查不清楚,宁可先按“不是他”来对待。
这就是我关于班级失窃案处理方式的基本意见。
您的这位老师,他的失误是面对失窃案不去查清真相(也许他查过,查不出来),却在心中认定是您,行动上对您歧视,这是最不应该的做法,当然会给您造成伤害。夏的老师则是另一样,他可以说已经搞清案情了,却故意掩盖真相,他的愿望很善良,可是这样也会伤害夏——纵容是另一种伤害。
捕鱼老师,我说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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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又将我这篇文章的后记,贴了上去,下面是王老师的回复。
                       
答云中老师 (王晓春 )

我看云中老师的所有文章,自始至终都在回避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当年那米,到底是不是夏拿的。
如果不是,那就根本没有必要演“特殊家访”这场戏,想办法找到那个真正的作案人,不就还夏一个清白了吗?
如果是,那无论您老师怎样掩盖,即使学生可以感谢你,他的灵魂也无法得到真正的拯救,他无法***宁——如果他还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我如果确实犯了错误,你骂我一顿,打我一顿,可能我反而更舒服一些,而且我从此倒能得到解脱。你若只用无限的温柔对待我,你还不如杀了我!
云中老师只看到了被人冤枉对孩子的伤害,没有看到被人过分原谅也可能是一种伤害。我感觉夏现在的心态并不好,我甚至担心她以后会出一些事情。
再说,作为一个老师,你必须公正,你不能只考虑某个人可能受害,你要保护所有的学生。请问那个华,他招谁惹谁了?凭什么他要白白赔那么多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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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成都的时候,我与海南出版社的夏老师一起消夜时,我将这个故事讲给他的孩子听。她说,我处理的真好,同时也讲了发生在他们班级的一个类似的故事。他们班有个男生偷了一学生的东西,那个老师不仅让他在班级里站了两节课,而且还在班上为此事讲了近一节课,后来那个学生在班级里始终抬不起头来,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我听后,有很多的感慨。
再后来,我与干国祥、大潮河老师等多次谈论这个案例,每次都有新的感悟。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故事的背后会有如此多的问题。因为我一直都觉得这个故事很成*****,自己一直都引以为豪的。其实,我们在教育学生的时候,如果能够站在学生的立场考虑或者做一下跟踪调查,情况可能就会大不一样。教育不是我们拿来炫耀的资本,更不是一次两次的谈话与处理就能见效的。它是一份责任,它是一种关注,它需要我们坚持!我们只有真正地为学生的***身立命考虑,我们才会觉得自己平凡的工作是多么的神圣与伟大。
同时,一个案例也不是我们写好了,甚至发表了就成*****了,完事了。我们更重要的是让这些案例成为我们日后工作的借鉴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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