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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14岁”现象敲响警钟
    粤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平均降2岁“14岁”现象敲响警钟
    2005-12-12 06:36:15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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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11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1998年到2003年,我省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由17.6岁降为15.7岁。2000年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犯为215人,2004年增至589人,年均增长率为19.2%,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也明显增多。

      未成年人初次实施犯罪行为通常是在14岁,15、16岁越来越严重,其中在14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6%,出现了“危险的14岁”的现象。

      七成少年犯出于“一时冲动”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快速上升。2000至20 04年,全省法院判决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6.85%.其中200 3年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7.6%,年平均增长率为18.78%;2004年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8.83%,又上升22.5%.为什么“14岁”会成为未成年人作案的“危险坎”呢?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析,未成年犯由于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再加上生理、心理尚未发育成熟,犯罪时往往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

      “14岁的少年,常在某些外界因素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就萌生犯意,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专家分析,他们在实施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也常常缺乏正确的认识,且大部分人犯罪动机单纯幼稚,主观恶性不深。

      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未成年犯自己认为犯案的主要原因是“一时冲动”和出于“哥们义气”的占74.9%。

      想“发大财”酿成大错

      据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为主,其中又以抢劫、盗窃、抢夺犯罪尤为突出。这三类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在2002年、2003年、2004年分别为78.84%、80.35%和84.21%.侵财型犯罪的未成年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家庭困难,迫于生存压力,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如未成年犯林某(女,17岁),因父母均在服刑,导致无钱生计,遂将朋友黄某迷昏后进行抢劫,被判6年有期徒刑。二是具有强烈的金钱欲望,希望“发大财”。许多未成年人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逐步走向犯罪。如未成年犯唐某(女,16岁),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为满足物质欲望,伙同另两名被告人利用安眠药致人昏迷后,抢劫他人小轿车,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12月12日,团省委在全国率先开通了“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主要是为青少年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服务,受理有关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投诉。

      热线共接到心理咨询1082件,占45.4%.专家分析,从青少年心理咨询反映的问题可以看出,目前,青少年普遍存在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的情况,受到各种各样心理问题的困绕,“郁闷”已经成为不少青少年的口头禅。这与我国长期偏重文化知识教育,轻视心理健康教育不无关系。另外,现在的青少年多为独生子女,在家里普遍受到父母的溺爱和过分保护,习惯以自我为中心,承受压力和挫折的能力较弱,这也是导致青少年存在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

      犯罪手段趋智能化

      尽管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但他们的犯罪手段却日趋智能化。

      专家介绍,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指实施高科技犯罪。如利用公用网络窃取、更改、复制电信码号、窃取上网账号及密码等,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

      此外,我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外来务工、闲散流浪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一旦实施犯罪,往往就是流窜作案,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在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中占了大多数。从地域分布上来看,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就是以珠三角为中心,逐渐向粤东、粤西两翼扩散。近年来,广东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普遍呈上升趋势,粤东、粤西、粤北也不例外,但比较来看,珠三角地区的情况更为突出。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1—10月份来自珠三角地区的新收押未成年犯各占当年新收押未成年犯总人数的64.96%、69.23%、71.17%.今天,团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发起成立的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将召开成立大会,寻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加强这一项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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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警惕!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配合教育一个也不能少啊!
    来了就是朋友!多交流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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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杜绝而又不可能避免的社会现象.
              新的视角看德育。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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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的相互配合!
        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
        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
        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
        教育是生活,其真谛在于充满爱心。
        我的博客http://hi.baidu.com/fr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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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洪红[/u]发表的内容:[/b]

          这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的相互配合![/QUOTE]
          同意楼上的看法。
          班主任之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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