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的教育关系之我见 (原创) (安徽潜山县职教中心 王业和 246300) 不久前温州某校校长因学生违纪,打了学生一耳光,后主动登门处理此事时竟遭该学生家长杀害,血案目不忍睹,耳不忍闻,相信每一位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无比愤怒和震惊!但仔细一想如若当初学生违纪后能诚恳认错,校长教育批评时再冷静点,家长对此事多一些理智,也许惨案就不会发生,然而这一切为时已晚矣,逝者的生命永远无法挽回!痛心之余,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的是:如何构建和谐的教育关系?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很重要。 一、学习需勤。 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双重职责,责任之大无需多言。因此每位教育者除了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外,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法纪意识。这就要求我们要勤于学习,思想与时俱进。不仅要学习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学、心理学;也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道德品质修养,坚持依法执教。以渊博学识、崇高理想、高尚人格感染熏陶学生,融洽师生关系,使学生亲师信道,知、情、意、行合一,从源头上减少师生的磨擦。 二、惩戒有度。 中学生正处于心里、生理半成熟期,敏感好动,自尊心强,渴望自主独立,但又缺乏是非辨别能力。因此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教师的责任一方面就是向他们传授知识,另一方面就是要教会他们做人的道理。以《中小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其言行,引领他们健康成长。面对学生的错误教师首先要冷静分析,查找原因,制订对策,切忌简单粗暴处置。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耐心关爱、帮助、开导,使他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然对于屡犯或违法行为进行适度的惩戒也是必要的。因为一味的迁就等于放纵和庇护,有时适得其反。但这需要讲究一个度,要符合学生特点和心理承受能力,灵活实行。 三、沟通求实。 和谐的教育关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联合。尤其是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配合默契一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又是子女的监护人。因此教师、家长要经常沟通,保持联系。通过电话、家访、家长座谈会等 多种形式与家长多交流,定期分析总结学生的表现情况。目前在这方面存在一些误区:即许多家长错误认为孩子送到学校后管理教育就完全是学校单方面的事情,而教师呢请家长来就是告状,诉说学生的不是。这样易产生隔阂。一旦学生在校违纪,许多家长居然振振有词自己的孩子在家如何如何诚实、听话,似乎问题出在学校;而老师则认为是父母纵养、溺爱的结果。因此教师与家长沟通要力求务实真诚,心平气和坦诚交流。学生毕竟是活生生的人,有思想有个性,是变化发展的。既要看到他们的长处,也要看到他们的不足和缺点。双方都有责任共同教育引导,不可扯皮推委。 四、舆论要公。 社会要为构建和谐的教育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营造公正的舆论氛围。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专家、学者及各媒体都应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分析、宣传、报道与教育相关的事件。既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也要关注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切忌顾此失彼,有失公允。当然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我们应该多一份耐心,多一些真诚。但有些学生的所作所为也确实令人头疼,不可理喻。对待师生矛盾、家长与学校的纠纷要客观公道,万万不能煽风点火,恶意歪曲。全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关心下一代。另外建议政府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教师的福利待遇;加大对学校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等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件的发生,因为这些往往也是造成家长对教育偏见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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