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5 09:24: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卢晓曌
捐赠人将向三水法院状告村委会、镇政府,要求撤消租赁合同
香港同胞邓纪蓁先生1986年在三水区芦苞镇白土村捐建了白土小学,但今年5月份邓纪蓁回乡时却发现,村委会在未征求自己意见的情况下,已偷偷将学校转租,现在学校已更名为“东华文武学校”。
邓先生多次明确反对无效后,一纸诉状将四合村委会和芦苞镇政府告上三水区法院,要求撤消对东华文武学校的办学许可和租赁合同,案件将于9月21日开庭。
82万捐款助小学改建
据邓纪蓁先生介绍,白土小学的前身是“白土国民学校”,是抗战前由其父亲、旅港同胞邓倬云回乡兴办。
1986年9月邓纪蓁先生回乡见屋顶残破漏水、窗门破烂、台凳损坏、教学楼及运动场地不足等情况,当即许下宏愿马上筹建新楼。总投资额88万元的白土小学,华侨捐赠总额为82万元、占93.4%。改建后白土小学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拥有一座三层混凝土结构的教学楼和一座砖木结构的“向华纪念堂”,校园内还兴建了200米跑道,并种下树木1500株。
此后的20年来,邓纪蓁一直担任白土小学的名誉校长和校董事会董事长。
“白土小学”突变“东华文武学校”
2005年10月,白土小学接芦苞镇教办通知,村办小学将撤并至中心小学。邓纪蓁获悉后即声明要在白土小学原址继续办学,继续为家乡建设服务。
但是,2006年4月23日,在邓纪蓁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芦苞镇四合村委会主任邓孝培代表四合村委会白土联社资产管理小组与一名叫陈建华的深圳人就白土小学的场地和教学楼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每年3万元,租期从2006年9月1日开始计算,20年不变。
不算土地上16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仅按1.2万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的年租金仅为2.5元人民币。在签订租赁合同一周后,2006年4月30日,陈建华迅速拿到了三水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芦苞镇东华文武学校筹办的批复”。
交涉不果捐建人状告政府
5月8日,邓纪蓁向区外事侨务局反映此事,并与芦苞镇政府展开交涉。
5月16日,承租方陈建华不顾校长劝阻,带领大队施工人马强占“向华纪念堂”,封锁足球场及田径体育设施掘地建房。
邓纪蓁与三水区外事侨务局代表三人遂再次与芦苞镇政府交涉。芦苞镇分管教育的党委黄惠贞答应阻止施工,并委托村委会监督执行,但施工从未停止。无奈之下,邓先生一纸诉状将四合村委会和芦苞镇政府告上三水区法院。
■律师说法
“法院应支持香港同胞的合理诉求”
广东广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斌律师就该案表示,“目前捐赠引发的有关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上还是个盲区。像邓先生这种情况,项目闲置后邓先生是否有权利收回所有权?这都没有规定。现在很多人不愿意捐赠的原因就在于此。”
江斌表示,“道义上村委会应该受到谴责,法官应支持邓先生的诉讼请求。毕竟捐赠财产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受赠人不能像一般所有权人那样随心所欲地处理捐献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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