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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高一女生畏“罪”服药自杀 家长:老师说“可判16年”吓坏孩子
        2006-12-06 09:37:5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脱光同学衣服,回家等候学校处理时自杀

      ●家长认为学校老师说“可判16年”吓坏孩子
      
      因借钱不成,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中学高一女生许丽(化名)决定“闹”一下同级的小燕(化名)——晚自习后,她和另外一名女生将小燕衣服脱光。7天后,学校知晓此事并认为事情严重。11月30日,许丽被父母领回家等候学校处理。当天下午,16岁的许丽服毒自杀。许丽的家人认为,许丽选择自杀的原因,是学校老师说的一句“狠话”,让她承受了巨大压力。
      
      少女当众脱光同学衣服

      11月30日早晨8时,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的许金旺接到了一个电话。女儿许丽在电话里低声说:“出了点事,学校让家里来一趟。”

      许丽是房山区周口店中学高一学生,因离家较远,在学校住宿,宿舍内还有同班的琳琳(化名)。11月23日中午,许丽和琳琳及邻班女生小燕到校门外小摊买煎饼。许丽说没带钱,让小燕垫付1.5元,“当时小燕不愿意,我就帮许丽交了,许丽对小燕说,晚上要闹闹她,说要脱光她。”琳琳说。

      琳琳和许丽住在宿舍楼的3层,小燕住在4层。当晚9时,下自习后琳琳到宿舍楼4楼取作业本,经过小燕宿舍。她发现里面很吵,许丽把小燕按在下铺,正脱她衣服,七八名女生在嬉闹观看。“我以为是闹着玩,就帮着拽了下裤子。”琳琳说,小燕很快被脱光。“许丽跑到走廊上,喊‘这有裸体,快来看’,一些隔壁寝室的女生过来围观”。

      琳琳说,事发后小燕并没有向老师报告。11月30日,小燕才把事情告诉管理寝室的教官(宿舍管理员)。教官将此事反映给学校,校方随即让三人电话通知家长到校。
      
      学校一句狠话吓坏学生

      30日上午10点多,许金旺被叫到学校后,在一间办公室内见到了该校主管德育的副校长隗合春。许金旺说,见面后隗的第一句话就把他吓住了,“说这两丫头闹大了,重点说是侵犯人身,要判能判16年”。

      随后,小燕和琳琳的家长相继赶到。

      高一学年的老师梁玉财负责协商此事,当事的3名学生也被叫到办公室内。梁玉财说,解决此事可通过法律程序和家长协商两种方式。许金旺说,当时梁老师说:“法律途径影响太大,对3个孩子都不好。比如曾在海淀区发生了16岁女孩被剥光衣服的案例,此案中主犯被判了16年。”琳琳及她的家长也证实,梁老师说了这样的话。

      许金旺说,女儿许丽听完梁老师的话后,面色苍白,一直抽泣。
      
      家长要私了学校要“讨论”

      小燕的母亲说,事发后小燕经受了很多风言风语,她打算让小燕转学,也不打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小燕的母亲说,都是宿舍的小伙伴,道个歉就算了。”许金旺说。

      经沟通,三家家长同意通过家长协商解决此事,而梁玉财则称,由于此事较严重,一切处理结果须经校领导干部开会讨论后决定,“周五或下周一将结果用电话方式告诉家长”。

      许金旺和琳琳的家长均称,当时小燕哭着求校方不要处分许丽她们,“但校方表示,如何处理是由学校决定的”。

      当天中午,校方让许丽和琳琳回家等候处理,让小燕回家休息。
      
      女儿独自在家服药自杀

      30日下午2时多,许家三人返回家中。随后,心情郁闷的许金旺夫妇出去干农活,留下女儿一人在家。

      下午4时多,许丽的母亲返回家中时发现,16岁的女儿仰面躺在地上,脸色发青,嘴角流下白沫,屋里弥漫着刺鼻的农药味,许金旺夫妇赶紧将女儿送到医院。但经1小时的抢救仍无效果,许丽死亡。

      当天晚上,房山警方赶到许家勘查,在厕所内发现了半瓶3911农药,在西屋柜子上一块小布帘后面,找到了混杂着农药的半瓶饮料。
      
      家长质疑学校处理方式

      许丽自杀时,屋内没留下只言片语的遗书。

      许金旺回忆说,女儿神色异常是从听了“能判16年”开始的,“丫头可能是被吓到了,从听说后果这么严重后,就开始只哭不说话”。

      许金旺称,学校协商此事时,老师一再说在网上查了,这种事能判16年。许金旺表示,他至今不知道,女儿犯的什么罪,到底能判多少年。

      被这句“16年”震慑住的,还有参与事件的15岁的琳琳。从学校归来后,琳琳就一直躲在家中,不愿出门。跟许金旺夫妇一样,琳琳的家长也认为校方当天的谈话,给女儿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而许家认为,正是学校老师那句“能判16年”的话,成为让女儿自杀的致命话语。

      目前,房山区教委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尚未作出处理意见。许家表示,已咨询律师,将向学校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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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真的很悲哀,现在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是很脆弱的,可他们惹事的能力是无比的.让我们怎么做教师,怎么做班主任.真的希望其他教师能够发表一些看法,哪怕是只言片语!谢谢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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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老师是没有错误的,老师只是说了一个事例----法律途径影响太大,对3个孩子都不好。比如曾在海淀区发生了16岁女孩被剥光衣服的案例,此案中主犯被判了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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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胆犯错不敢承担或逃避承担是现在孩子的通病。
          平时的法律意识不强,道德规范不够是现在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
          可此事把过错推给学校和教师似乎太牵强,难道学校置之不理就是对的?
          严重抗议!
                  新的视角看德育。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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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情学校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如果说双方受侮辱的学生没有异议,家长也能够原谅,学校对生事同学进行批评教育一下也就可以了,没必要兴师问罪。学校对此事处理太严格了一点。
            班主任之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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