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SIZE=4]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 为研究解决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国学生营养办17日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视频调度会议,会议指出,将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任务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SIZE][/P][P][SIZE=4] 教育部([COLOR=#000000]微博[/SIZE])副部长、全国学生营养办主任鲁昕指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顺利,进展明显。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制度,为规范、科学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地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也积极探索出了不少有地方特色的工作路子。学校食堂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营养改善计划得到了各方好评。[/COLOR][/P][P][SIZE=4] 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鲁昕要求,要切实履行地方责任,[B]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以及食品配送等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B][/SIZE][/P][P][SIZE=4] 鲁昕强调,[B]对食品安全问题,要落实地方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供餐(货)准入和退出制度,坚决依法依规惩处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腐败等行为,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者付出他们付不起的代价。对资金安全问题,要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透明操作,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加快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让那些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身败名裂。[/B][/SIZE][/P][P][SIZE=4] 通知明确,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各地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3元钱的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SIZE][/P][P][SIZE=4] 通知要求,优先解决好699个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问题,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从学生利益出发,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SIZE][/P][P][SIZE=4] 通知要求,要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制度。即[B]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B],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SIZE][/P][/P][P][SIZE=4][/SIZE] [/P][P][SIZE=4][/SIZE]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