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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城乡中小学教师5月起将互换任职 四区首试点
        2008年03月19日07:3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程微曦)昨日,市教委透露,从今年5月开始一直到2011年,我市将开展城乡中小学教师任职交流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的区县为沙坪坝、北碚、南岸和九龙坡。

        据介绍,教师的互换任职时间为两年左右,任职期间,其组织、人事、工资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同时还享受市、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农村教师津补贴。城市中小学干部任职连续满9年,原则上应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

        此外,为了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共享均衡发展,市教委还将组织市中小学特级教师、研究员级教师,市、区级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凡40岁以下的城市教师申报7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还必须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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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不搞成形式,就行!
    http://blog.sina.com.cn/suxinjianyu 我的新浪博客,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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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是好的,实际上上海早就这样做了,而且形成了制度保障,为了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潜心教学 幸福育人

      sdfzsxhr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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