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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爱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同样没有惩戒的教育也是失败的教育。”本人十分欣赏心理学实验证明,表扬、鼓励和信任,往往能激发一个人的自尊心和上进心。但奖励学生的原则应是精神奖励重于物质奖励,否则易造成“为钱而学”、“为班主任而学’的心态。同时奖励要抓住时机,掌握分寸,不断开化。当然“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必要的惩罚是控制学生行为的有效信号。惩罚时用语要得体、适度,就事论事,使学生明白为什么受罚和怎样改过。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奖惩的频率,从心理学的研究结果看,当奖惩的比例为5:1时往往效果最好。
    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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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9-03-10
          谢谢李芳老师的光临及评点!“必要的惩罚是控制学生行为的有效信号。惩罚时用语要得体、适度,就事论事,使学生明白为什么受罚和怎样改过。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奖惩的频率,从心理学的研究结果看,当奖惩的比例为5:1时往往效果最好。”讲得好!我们在学生违纪的时候,更多的是关爱,对其讲道理,但有时也可逆势而行,对他们进行暴风雨似的批评,并给予适当的惩戒,定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这种方法,是不可常用的,正如李芳老师所说:奖惩的比例应为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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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9-03-27
        爱和罚(无论怎样的)的尺度我找了很久,怎么老也找不到呢?理论如何联系实际?
        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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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9-03-10
          从教育的角度来说:“爱”与“罚”,是相互的,是有着联系的。对学生的一声问候,一次交流,一个轻微的用手拍拍肩的动作。对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关爱,他会为你今后对他的教育,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因为一个孩子难免会出错,但是当你平时对他倾注了爱之我,再来告诫他做错事后,要勇于改正时,他就会乐于接受,同时当你提出,为了警示他不再犯错时,让他对自己找出一种惩戒自己的方法,并用它来时时提醒自己时,他也会乐于接受,不会出现与教师的顶撞现象的发生。当然,教育中的对学生的“爱”与“罚”的尺度是难把握的,但只要我们当教师能用把学生当着自己的孩子来对待,从关心的角度出发,那么你对学生的“罚”,在学生的眼中也许就变成了一种“爱”!即“爱”与“罚”是没有绝对的界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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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地运用惩戒教育手段

               1、前提: 必须“以法制班”,“法”是所有师生共同努力所取得成果的结晶,法不是凭空设想或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的意愿。“法”是全班学生都能做到的,都愿意做的,且都做到了的。而不是一种“理想”或“罚则”。
                2、必要性:管班必须有罚,没有罚则的教育是制度是“苍白”的,罚是培养学生“规则意识”、“敢于承担责任的意识”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时培养学生“独立人格”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生低年级,适当的、依规地惩罚是通过教育让学生成功脱乳(行为脱乳、思想脱乳、交往脱乳、学习脱乳、思维脱乳、习惯脱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3、科学性:至于惩罚的度的问题,我认为运用“惩罚教育手段”程度的好与坏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是教育还是发泄”的区别。而区别教育对学生的惩罚是教育和发泄最根本的区别又是执行惩罚的当事人是否“发怒”。如果执行者在执行罚则是理智的,只要你是依规行事,不管采用什么手段都是“教育”,反之则是“个人发泄”。有老师问我,“体罚”是不是就是“打学生”。我说:是不是体罚,是看你对学生所施行的手段最终的结果是不是能被学生接受,并引发学生内因良性的转变。“体罚”是依当事人个人情绪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的一种发泄或报复性的惩罚。而如果老师在当时是理智的,并且依规,即是是对学生进行肉体实行惩罚都是一种教育,其身体处理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而不能称为“体罚”。(从另一个角度讲:不是看你打不打学生,而是看你打不打得学生。你打了学生时,学生和家长都非常感恩你,反而证明你平时为学生真心付出了,真正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同。如果你稍有一点“动作”,学生和家长就“与你反目”,你则要认真反思自已过去在施教过程中是否“用心地爱着你的学生,爱着你的职业”。申明:本人绝不赞成对学生进行肢体的惩罚。这句话不代表学校观点,仅作讨论。)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请老师、专家批评指教。   引用hu67843老师帖: 怎样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度 学生是不能体罚的,但是在惩戒学生的时候分寸很难把握,过了是体罚学生,轻了到不到效果。该怎样合理有效的进行惩戒呢?  科学地运用惩戒教育手段 回hu67843老师帖
            以上是山涧之东的贴中的一段话,我认为很有道理,我们当老师,在爱与惩戒的活动中,还是要从关爱学生出发,做到惩戒中渗透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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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教学中,我们当老师的一定要学会对学生的感情投入,让学生明白你的教育行为是对他的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生再次违纪,我们当老师的才能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否则,我们对学生的惩戒教育,学生是不易接受的,你的工作也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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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西芹百合[/U]发表的内容:[/B]

                俗话说:“打了再摸”,我的不成熟地理解为罚了再爱,可见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应该是有罚有爱。[/QUOTE]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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