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B][IMG]http://cogito.memebot.com/nwc/me/lady_justice.jpg[/IMG][/B][/ALIGN][ALIGN=center][B][/B] [/ALIGN][ALIGN=center][B]写在教育的天平上[/B][/ALIGN][ALIGN=center][B]——[/B]对惩罚教育的辩证分析与实践探索[/ALIGN][ALIGN=center][FACE=宋体][SIZE=3][B]潘军强/文[/B][/SIZE][/FACE][/ALIGN][ALIGN=left] [/ALIGN]
内容提要[B]:[/B]惩罚与体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教育不应该有体罚但不能没有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在教育的天平上,一头是自由、宽容、爱,一头是科学、理性、法。 适度的、科学的惩罚更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B][/B][B][/B] 关键词:教育,惩罚,惩罚教育 一、[B]问题的提出[/B]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持续上升,有其社会原因,但是,学校教育的不到位和扭曲也是重要原因。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惩罚——已远离了教育,甚至有人执意反对一切教育惩罚。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们认为,理论是苍白的,教育困境令人深思,国内外成*****的教育实践必须借鉴。1、令人深思的教育现象案例一:有一天打开网站,一则题为《教师的膝盖为何这样软》的消息,却使笔者心情格外沉重,短文讲的是:在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男生在教室当众与女生搂搂抱抱,班主任看到后,即请这个男生到办公室谈心,万万没想到的是:该生竟然威胁老师要跳楼自杀,除非老师给他下跪。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老师屈服了,而这个学生转身得意地跑到班上宣布:班主任老师已经给他跪下了。读完全文,震惊之余,我想了很多。在现实教育中,学生逼老师下跪的例子虽不多见,但今天的教师确实有太多的无奈,承受着太大的压力,除了繁重的工作,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负担。社会对教师的高期望值,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宠爱,学生对挫折十分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学校内部无法避免的各种规章制度……导致了教师经常陷入欲管不能、欲罢难休的尴尬局面。 案例二:仅仅因为儿子未完成作业被老师“教育”了一顿,学生家长便纠集数人将老师殴打至死——这是近日发生在陕西铜川耀州区南街小学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惨剧。被害人邱淑娥是该小学的语文老师,带头行凶者张宏文则是她班上一名学生的父亲。一位被邻里们称为好人,曾获过陕西省优秀教师称号的小学女老师,竟然惨死在学生家长的拳棒之下,对此我除了感到无比愤怒,更多的是难以言状的悲哀。在我看来,这场惨剧虽是个案,却又是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多种矛盾的集中爆发,惨剧不仅揭示了中小学教师威信丧失、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严峻现实,又折射出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困境。 (2006年4月3日《华商报》)案例三::在某一农村初中,为教育学生远离网吧而举行了全体学生大签名活动(当然经常逃课上网的那几个学生也在上面签了字)。可是,并没有起到什么约束作用,那几个有网瘾的学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半夜翻墙而出。后来,这些学生私下说:“即使被学校抓到,最多被批评一下,有什么好怕的。”是的,他们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太低,不足以触及他们的心灵。还有,网吧经营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却未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者是处罚的力度不大。案例四:一位教师在博客留言:她第一次走上讲台时,十几岁,教初一,学生只比她小三四岁。她父母都是教师,之前,父亲就告诫她,第一节课一定要严格,特别是像她这样的小女孩,首要的是要在学生心里树立一个严师的印象。所以,她第一节课就给学生立下了各种规矩,作业怎么样做,考试作弊将如何等等,严格实施,之后再慢慢显出她活泼的一面,教学果然没出什么问题。而恰恰相反的是,我曾经有位同事,是女孩,她没几天就管不住学生了,后来被迫下讲台,去做后勤。后来我们交流才得知,她陷入一个误区,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希望和学生做理想中的朋友,造成一些学生后来就拿她不吃劲,调皮上头了,最后造成局势难以控制。 [B]2[/B][B]、面对困境,我们需要反省什么[/B][B][/B]我国的基础教育以及中小学教师们,一方面要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完成上级的升学指标;一方面要把学生教好,保证学生不出事儿,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管教学生和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越来越无力;一方面要让家长满意,另一方面又要让学生满意,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学生又希望自己不受束缚,能由着性子调皮捣蛋……诸如此类的多种矛盾使得教师们左右为难,使得中小学教育陷入困境之中。背负着升学压力、素质教育的压力以及来自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多重压力让很多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这几年,有越来越多关注教育、研究教育的专家学者却没有从事过一线教育,把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师生之间出现的矛盾全部归咎于学校和教师,似乎谁都可以对老师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甚至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得不好的老师”。人们希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给学生,这原本没有错。但是,在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现状下,我们的教学政策一味地倒向学生、偏袒学生,很多家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为子女护短,甚至恶语伤人、无理取闹,势必使得社会和家长越来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师的工作,使得学生在老师面前变得越来越背叛了教育的尊严。作为老师,我坚决反对那种盲目的为了出气而进行的惩罚甚至体罚,但我也清楚的看到意识到: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因为惩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我们应该反思,批评、管教、惩罚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在一遍遍呼唤尊重学生权利、给学生尊严时,是否考虑过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尊严和威信还要不要? 教育是爱的事业,可爱心既能创造未来,也能葬送未来。可以说,爱是教师进行教育行为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爱是一种道德,一种理念上的思想,它同制度相比,前者是软的,后者是硬的。对于一种美好的道德——爱,只能指向每一个人的内部,不具有强制性。爱可以超越制度,但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平凡人,是俗人,是法治社会中的人,受制度的制约远远超过一念之间的仁义道德。因此,我们应该把力气和智慧放在设计合理的制度上,而不是事倍*****半地进行爱的说教——把希望寄托在每个人的良心发现上。 二、惩罚教育的内涵“人的恶,是法产生的前提;人的善,则是法产生的动力。” 正如休谟在《人性论》中所说:“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联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惩罚教育的内涵全部包含在人性、法治的内涵之中,惩罚教育的合理性符合人性的发展规律,所以也应纳入法治的视野之内。1、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化,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见惩罚是一种合理的教育方法,惩罚教育不包括体罚。惩罚教育是根源于制度的遵章办事,是合情合理的“法治”。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现已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中国教育报》有篇北京外国语大学顾小存教授的一篇文章:《学美国交规有感》,其中他有这么一段感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走上人行道之前,总是碰到汽车在给行人让路,除了所谓美国司机素质高的解释,其实有着深厚的法律基础。殊不知在美国违反交通规则的惩罚是十分严厉的,在没有造成事故的情况下,故意违规的罚款动辄上千美元。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司机的高素质应该建立在深厚的法律基础上,而美国人从小就接受着违规要接受惩罚的理念,例如《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谈到,在美国,学生如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如传呼机、手机等,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强调学生在张扬个性的同时,必须以尊重他人、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为前提,对因自己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必须有承担责任,接受惩罚的勇气。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学校和社会施行的是惩罚教育,但这种惩罚教育明显提升了美国人的文明素质。 《国外好学生是个什么样》中提到: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等组成)投票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犯了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的,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镑以下的罚款。 而我们的邻国韩国在1998年明确规定禁止教师对学生的体罚行为,但由于种种原因,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2002年6月26日公布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例如对学生服装、头发的具体样式哪些禁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允许教师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 上述这些国家,教育都很发达,国民经济条件优越,但是,学校并没有因此对学生放松要求,反而几乎以苛刻的要求使学生与法治教育“接轨”:如不准把传呼机、手机带进学校内,不准乱穿衣服、乱烫头发等,但这些丝毫不影响学生的学习潜力,这些国家的以前和未来就是靠这些从小接受严格的规则教育的学生来支撑。 而现在,我们国家许多专家过分提倡 “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极少用惩罚性处罚手段,认为处罚只能打击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丧失上进和改正缺点的动力。由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提倡和社会舆论对教师的监督,现在的老师越来越不敢批评学生了。同时由于学生的不配合和某些社会舆论对老师的扭曲性监督,使老师对学生的正常管理也可能做不到。如某报纸报道:某市中学全班学生团结一致,精心策划,联手炒掉班主任。而班主任被炒的原因不是能力不胜任教,也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而恰恰是这位老师因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即不让学生谈恋爱、不让学生穿出格的时装所致!某省会城市初级中学几名女生因上网频频误课,老师只是劝阻学生上网,几个女生便离家出走,等学校和家长历尽艰辛找回学生,请她们复课时,她们竟以“不开除老师,我们就不上学了”为要挟,拒绝回学校。南方某市一中学生在课堂上公开打手机,数学老师当堂没收了该生手机后,第二天即被学生指使的人打成重伤。此后竟有媒体振振有词地评论:“教师可以劝学生停止打手机,但没收学生的手机,则属侵权行为。” 试想:在面临以上教育困境时,教师该如何抉择?仅仅能以“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来解决吗?没有惩罚性处罚手段,没有教育的法治化,我们的国家如何发展?国家如何振兴?2、惩罚教育的特征我们认为正确的惩罚教育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目的明确。不是为了“治”学生,而是为了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树立一种责任感、一种自信、一种健康的心理。惩罚教育以尊重和关爱为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尊重学生情感,惩罚不是讽刺挖苦,不是体罚,不以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为目的,而是通过有效的教育手段促使学生吸取教训,更好地健康成长。
第二,具有按约性。惩罚的方式、手段、力度经过学生讨论通过,坚决排除由教师一人说了算的随意性和专制性,实行按约惩罚。教师只能依规则实施处罚。学生自己讨论,和学校达成一种承诺。这样,处罚规定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契约。遵守契约规定就是兑现自己的诺言,违约则意味着未守信用。因此,对这种惩罚,“违约”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
第三,惩罚教育的结果是培养现代公民。这种惩罚有利于学生自我意识的良性发展,有助于学生对自己错误的正确认识,减少本能的抵抗情绪,还有助于增强学生为自己过失而负责任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国内外惩罚教育的思想与实践惩罚教育的思想,古已有之。卢梭在《爱弥尔论教育》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孩子把窗玻璃打破了,家长既未责骂,也未打他,只是让他自己在这个破了窗玻璃的屋子里单独过夜,使他感受到了,风雨交加的寒夜,窗玻璃是多么重要而不可轻易毁损的道理。
英国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在《教育漫话》一书中,对惩罚作了精辟的论述。在反对过度惩罚的同时,洛克也认为不能放弃惩罚,而且在特殊的情况下,还要借助棍棒惩罚。什么是特殊情况呢?他说:“有一种过错,也只有这种过错,我认为是应当受到棍棒惩罚的,那就是顽固,或者反抗。”而“一旦发现了顽固即公然地反抗时,我们便不能假装不知道或不予理会,而必须在它初次出现时就去加以克服与控制,只是必须小心,不要弄错,必须看准它的确是顽固而不是别的东西”。
20世纪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其共产主义教育理论体系中,对惩罚教育作了深入全面的论述。当时有一些人认为“惩罚有害无益,惩罚只能培养出奴隶”,也有人认为“纵然可以使用惩罚,但如果你惩罚了学生,那你就不是一个好教师,凡是不用惩罚的教师,才是良好的教师”。马卡连柯驳斥了这些观点。他指出,所谓“惩罚是培养奴隶”的观点,实际上是单纯从生物学、心理学角度进行的简单推论,惩罚虽然可能培养出奴隶,但也可以培养出自由和出色的人来,而且愈是优秀的人,要求更为严格,愈是可能受到惩罚;“不用惩罚的教师才是良好的教师”的观点,只是那些不接触实际工作的教育家的看法,这会使教师无所适从,而且会使教师变得矛盾、虚伪:为了表白自己是好教师,于是在该采用惩罚时也不愿使用任何形式的惩罚。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如果教师的良心、教师的熟练技术和教师的信念说明他应该使用处罚时,他就没有权利拒绝使用惩罚。”中国古代《易经》认为,在儿童的启蒙时期利用惩罚是有利的,如果脱去约束反倒是不利的,适度的“小惩”即可“大戒”。禅宗中的“当头棒喝”就是说明惩罚对犯错误者的惊醒作用。同样,国外也不乏惩罚教育思想。卢梭和斯宾塞都主张自然惩罚,让儿童为自己犯的错误承担责任;即便以尊重儿童著称的现代教育学家杜威也认为,儿童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必须接受有关领导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可见古今中外教育家都不否认惩罚的教育价值。在今天强调“尊重儿童”的时候,极有可能被“赏识”冲昏头脑,认为好学生是“夸”出来的,学生只能表扬,不能批评,更不能惩罚。事实上正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所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因此正确地认识惩罚的教育价值,尤显重要。看看鲁迅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以及《早》,想一想古时候的老私塾先生,戒尺应该说并不单单是代表专政,更多的是威严,可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无形的教育!它使你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道理,还有法规!有多少孩子在长大后还记得你那无数的说教?但他们一定会记得第一次被惩罚。这样的惩罚会伴随他一生的成长,会使他们警觉,给他们鞭策,促他们反思,让他们铭记。这样的惩罚,值!
记得魏巍的《我的老师》,当老师的教鞭轻轻落下的一刹那,它便牢牢的深入了孩童的心里,成为了永远的美好的回忆。太多的呵护、道理和关注,已经让天使们产生了审美疲劳,这时候一次惩罚会在他们的心里产生遥远的牵挂。著名政论家、出版家邹韬奋在中华职业学校任英文教员,对学生犯错误就采用“罚站教学法”,当时华罗庚就是邹韬奋的学生,每当华罗庚谈起这位老师,都连称“厉害!厉害!”原来上邹老师的英文课,学生第一次答不出问题,就罚在原位站;第二次答不出,罚到台上站;第三次答不出,罚上放在台上的那张桌子上面站。二十多年之后,华罗庚做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所长,他也有一门训练孩子的“绝招”,被人称为“把学生挂在黑板上”。他叫学生在黑板上演算,学生演算不出,就不许离开。据说有一位如今在数学界独当一面的学者,当年曾被华罗庚“挂在黑板上”两个小时,而这还不是最高纪录。这两位大学者对学生都是一样的严格要求,并实施教育惩罚。
在江苏淮***徐向洋教育训练工作室,集中了120多名被父母送来的令各地学校头疼的“差生”“实行择差教育”。7年后,这所“学生病医院”已有400多名“差生”在这里重新获得了自信,发掘了潜能,转化为“会生活、会做人、会学习”的优秀学生,令昔日头痛的老师和烦心的家长刮目相看。“徐向洋教育训练法”也因其科学性、独创性、有效性,得到了专家和学者的认可。徐向洋谈及成*****经验时言,教育应该是赏识教育、成*****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惩罚教育等多种教育手段的灵活运用。一个懒散的孩子袜子没有及时洗,管带老师就找来一盆袜子,盯着他反复洗了一个小时。从此,这个宿舍的臭袜子味没有了,该学生后来还成了卫生标兵。一个女生初来乍到,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菜有一点辣就大发脾气。食堂就连续一个星期在所有菜中都放了点辣,终于改掉了她挑食、任性的坏毛病。晚上熄灯后,有几个学生还喋喋不休,影响他人休息。夜半时分,一声紧急集合哨把学生集合起来,众目睽睽之下,说话者被要求围着操场跑几圈,结果再没有人敢开“卧谈”会了。
徐向阳为惩罚教育开了一盏绿灯,获得了成*****,也赢得现代人们某种程度的认可。事实上,早在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就主张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的天性,但是并不排除使用惩罚。在其名著《大教学论》中,专门用一章来论述惩罚。夸美纽斯认为:严格的纪律是必须的,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他以“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回复到它们的野生状态”做例子,强调惩罚的重要性。他又拿渔夫捕鱼做比喻,论述惩罚的艺术性,一方面教师通过惩罚使犯错误的学生产生畏惧感,同时要运用温和与情爱的方法使之乐于接受,犹如“渔夫用网到深水里去捞鱼,他不独用铅块悬在网上,使它沉下去,而且把橡木系在网的另一端,使它能够浮到水面。”同样,教育工作者若想把青年“捞入德行之网”就必须将这两种方法巧妙地结合起来。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檀传宝教授态度鲜明——“赏时当赏,罚时当罚”。他认为,奖赏和惩罚是教师的专业权力,剥夺教师的专业权力是不理性的。就如同我们不能剥夺医生开处方、动手术的权力一样,教师的奖惩权也不能剥夺。“学生犯错误,教师去惩罚,是教师的岗位职责。当罚不罚的老师是‘缺德’的老师。” 从以上几位教育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并不讳言惩罚教育,客观地分析了惩罚在实际教学中发挥的作用,徐向洋的成*****实践也证明了惩罚教育存在的合理性。然而,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不断深入,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表扬和激励学生,成为教育者的共识的同时,惩罚这种教育方法,有被误解和弱化的倾向。现在一提批评和惩罚就好像是对学生身心的伤害, 好像有百害而无一利,甚至即使在教育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的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了,对学生身上的一些错误或不良倾向,不敢严格要求,感到束手无策,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下去,“谈罚色变”必将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品德培养和社会进步产生危害。
不敢使用惩罚的方式,一味的宽容,这并不说明每个为人师者都会自觉地与惩罚教育划清界限,彻底摒弃它,相反,惩罚教育正以一种背离其原有科学性的形式时常出现于一些教师教育过程中,超出其合理的使用范围,损害学生的合法利益。有的教师不让学生上课,随意将犯错误的学生赶出课堂,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的出现过在学生脸上刻字,逼迫学生吞吃苍蝇的不法行为。这是对惩罚的误解,我们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出现,但实际上出现的这种情况,并不是废除惩罚的理由,恰恰相反,需要我们正确地对待惩罚,为惩罚进行合理的定位。教育和惩罚是聪明的辨证法。只有教育,你只展现给了孩子一个片面的世界。加上惩罚才是两个世界,才是完整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