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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学生欲提前交卷被拒将老师踢骨折的反思
    [SIZE=3][B]大河网11月1日报道[/B] 开卷10分钟后就交卷,一位女老师就劝了一句被踢骨折,这孩子才17岁,上高二,被关进拘留所还不认错。
        今年9月28日上午10时05分,郑州市某中学高中二年级历史课期中考试,王老师和刘老师两位老师监考。开考刚10分钟左右,一名叫王明明(化名)的考生就拿着考卷走上讲台准备交卷,当时王老师劝阻王明明,让他好好回想下所学知识,坚持到考试结束,并说:“学校有规定,考试没有结束,学生不能离开考场。”
        王明明一句话也没说,把卷子扔在讲桌上,扭头向教室的后门走去,边走边说:“你算老几啊?”
        王老师追过去,拦住王明明不让他离场。这时,隔壁教室的杨老师也过来力劝王明明回到座位上去。王明明大吼:“你是谁啊,用你来管我嘛。”王明明继续朝着楼梯口走去。
        两位老师就去拉王明明的胳膊,王明明突然转身,一脚把王老师踹倒在地。之后,他又连续踹了两脚。在多位老师的帮助下,才把王明明拦下来。此时,王老师已经无法站立。
        随后,王老师被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她左髌骨骨折,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今年10月18日,王明明因故意伤害罪被金水公***分局刑事拘留。金水区检察院检察官马红说,此案被移交到检察院后,他曾到拘留所讯问王明明,“这个17岁的孩子还一脸不屑,根本认识不到错误”。让马红更生气的是,王明明做生意的家长也坚决和孩子站在一起。昨日,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SIZE]
    [SIZE=4]反思[/SIZE]
    [SIZE=3] 我们都是搞教育的,应该冷静的分析出事的原因。王明明打老师违了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是非常赞同的。但同时,我认为,我们也应该反思我们的教育行为。王明明的家长是做生意的,从事后他家长的表现,我可以断定,他的家长既不懂得教育孩子的方法,平时也疏于对孩子的管理,17岁的孩子,性情暴躁,不懂礼貌,其性格的形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生在这样的家庭,他本身就已经是受害者了。现在再来看看事情的经过:考试刚过十分钟,王明明走上讲台准备交卷,王老师劝阻他,说学校有规定,不准提前交卷,希望他坚持。王明明却对老师吼道,你算老几,并继续往外走。(完全没把老师放在眼里)这时王老师走出教室去劝阻,另一位老师也来帮忙,并且动手去拉学生。这时王明明就用脚揣向王老师。从事情的经过来看,我认为,王老师的受伤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刚考十分钟就交卷,很显然违反学校规定,王老师做为监考老师,告诉学生学校的规定,并劝他反回座位继续考试。这样做非常对,王老师这样做,说明王老师是一个非常负责的老师。但我认为,学生后来走出了教室,王老师就没有必要追出去,并动手拉他回来了。首先,学生放弃考试,这是他的权利,老师没有权利强迫学生。其次,监考是为大多数学生服务,大多数学生在教室,监考老师的责任在教室。如果王老师不追出去,并动手拉学生,也许事情就不会发展的那么糟。王老师的受伤也就可以避免。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觉得我们应该从每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尽量减少与学生发生正面冲突,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社会在发展,我们也要与时俱进。我很同情王老师的遭遇,强烈呼吁对违法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我们受伤的老师讨一个说法。但作为老师,我觉得,我们该思考的东西还很多。 [/SIZE]
    [ 此贴最后由杨觊在2009-2-19 18:26:44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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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见解很有深度,说得很有道理。
      班主任之友博客:http://www.bzrzy.cn/bbs/blog/MyBlog.asp?Id=16160
      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rywjy向生命施爱,播种幸福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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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监考老师不追出去,可能老师的人身伤害可以避免,这样想来,这个监考老师似乎不会变通,是在自找苦吃。我们撇开纪律等等不说(我希望不要牵扯到权利),如果学生在提前交卷后出去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生了意外,监考老师是否负有责任?
        几年前,在一个小学里曾发生了一起学生因提前交试卷(监考老师怎么拦也拦不住)翻墙出去到小河里洗澡,结果不幸溺水身亡的事件。发生这件事老师们觉得很痛心,因为一条如花的生命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凋零了。但闹心的事还在后头——家长责怪学校、监考老师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把他们告到法院。
        前面所说的那个高二监考老师,她的人身伤害有避免的机会——她可以不拉学生回来,任由学生出去;那么后面这个小学的监考老师,她的官司似乎也有避免的机会(学生不会溺水身亡)——她可以拉学生回来(哪怕是放下考试的学生,追到校园外)……
        哎,碰到这样蛮不讲理提前交试卷的学生,监考老师到底该不该拉他回来呢?
        这样的学生,是不是谁碰上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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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非得等到考试结束才能交卷吗?17岁的高二学生已经有很强的行为能力,依然作出这样的限制。让人觉得作为老师又多了一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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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又见花开[/U]发表的内容:[/B]

            如果监考老师不追出去,可能老师的人身伤害可以避免,这样想来,这个监考老师似乎不会变通,是在自找苦吃。我们撇开纪律等等不说(我希望不要牵扯到权利),如果学生在提前交卷后出去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生了意外,监考...[/QUOTE]
                 首先,感谢你能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不过,我得先解释一下,我发此帖,绝对没有批评王老师的意思,也没有意思说王老师不会变通,是在自讨苦吃。我只是就事论事。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开展讨论 。
                 你在回帖中说,一位监考老师放走学生,却引来了官司。不知这位老师最后的命运如何?不过我却可以肯定,这位老师最后会“无罪释放”。她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从家长方面看,孩子死了,一定要讨一个说法,把学校告上法庭,这也在情理之中。学校受一些损失也不可避免。老师的责任是什么?在你的故事中,我觉得学生在翻墙出学校时,老师的责任应该是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配合家长将孩子找回。
                  还有一点,高中生和小学生,在管理方法上,也应该有所区别。高中生17,18岁,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而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负责,相对来说,小学老师的责任要重些,但小学生相对于高中生来说要好管理一些。
                  还想表达一个观点,只有我们充分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权利,我们的班级管理才能上升到较高的层次,班级管理才能活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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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考试一定要在考室内把考试时间耗完吗?30分钟,45分钟,1小时就不行!
              lei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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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事情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灾难更不会按我们所想的那样可以避免。
                从这个“高二学生欲提前交卷被拒将老师踢骨折”的案例中,我认为“考规”更值得大家反思。如果考规不是这样,我想王老师也不会拦学生。如果考规不改,我担心还会有另一个负责任的老师遭灾。
                说真的,如果我是监考老师,碰到王明明这种蛮不讲理提前交试卷的高中学生,我是不会拉他回来的,我会马上报告监考领导,交由领导处理。
                学生的使坏像已变异的病毒那样让我们老师无法判断和猜测(我们无法预知这样的学生下一步会干出什么来),面对“新的病毒”,我们手忙脚乱,一时想不出万全之策,以至于给事情带来了不好的结果。
                这样的案例,已经很好地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老师们,如果你监考时碰到类似的学生,为了你的人身安全着想,请“尊重”学生,允许他“提前交卷”(把考规放下,让领导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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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各位尽管论的深,却未必好!
                  不拦有不拦的道理,拦不拦有好处!好象问题出在“规则”上了?
                  再向这个方向去论的话可能会是什么呢?
                  不让交有不让交的道理,让交有让交的好处!
                  楼主的本意是好的,也是清晰的---在学生教育的问题上,有的角色缺席了。对学生的教育上有些方面缺失了!这才是我们值得反思的地方!
                  一家之言,尽可拍砖!
                  http://blog.sina.com.cn/zhuzhi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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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烛之光[/U]发表的内容:[/B]

                    我感觉各位尽管论的深,却未必好!
                    不拦有不拦的道理,拦不拦有好处!好象问题出在“规则”上了?
                    再向这个方向去论的话可能会是什么呢?
                    不让交有不让交的道理,让交有让交的好处!
                    楼主的本意是好的,...[/QUOTE]
                       你说得太好了,谁还敢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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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王老师是男性还是女性。
                      “教师在是弱者,要学会保护自己”。
                      在学生面前,有时你很强大,但有时你是那么脆弱,要学会保护自己。

                      如果是我,我不会去拉他,记录下考场情况,尽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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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小江[/U]发表的内容:[/B]

                        不知王老师是男性还是女性。
                        “教师在是弱者,要学会保护自己”。
                        在学生面前,有时你很强大,但有时你是那么脆弱,要学会保护自己。

                        如果是我,我不会去拉他,记录下考场情况,尽到职责。[/QUOTE]
                             王老师是女老师。
                             做为老师,应尽量避免与学生发生肢体冲突。支持小江老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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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得不承认教师是个弱者,我们不是救世主,我们先必须救自己方可以救他人.社会上的一些邪恶势力和学生的一些不良习气,并不是靠我们教师就能教育过来的,我们有教育的责任,但不得不承认我们的能力是有限的.正如法律告诉人们杀人要判死刑,但还是有人杀人.我们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于学生成不成才成不成人,社会会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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