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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作者文章被考生抄成满分作文 网上维权招骂声
    时间:2006年05月16日11:33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自己发表于2002年的一篇文章竟然在2004年被江西一名考生抄成了高考满分作文!本月13日,作者曾颖意外发现该情况后,到网上发了一帖声讨该考生,没想到招来骂声一片:“抄苏东坡也是抄,抄白居易也是抄,抄您老人家倒是犯罪了,呵呵!”“考生有权引用任何文章,只要阅卷的老师不知道是引用的就行了。你凭什么维权?”……曾颖昨日表示,太多骂他的回帖坚定了他追究此事的决心,“押题和抄袭不仅在考生中蔚然成风,没想到还得到了如此多的认同。高考在即,这种现象确实令人担忧啊!”

  [B]偶然的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成高考满分范文[/B]

  曾颖业余时间喜欢写些杂文。13日下午,其在出版界的朋友打来电话向他索要关于环保的稿子,准备集结成册。曾颖想起自己在2002年曾经发表了一篇讽刺景区过度开发的杂文,便在网上键入其名《桃花源祭》搜索。没想到在220条搜索结果中,只有一条署的是他的名字;其余全部是一江西考生在2004年的高考满分作文。该作文与他的文章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标题都是《桃花源祭》,只不过考生加了个副标题“不听智者之言的悲剧”;两篇文章内容相同,结构相同,都讲述的是:武陵渔人在发现桃花源后,将这一线索高价卖给了电视台,后经媒体报道,惹来游人蜂拥。桃花源人尝到了旅游开发的甜头,便大兴土木,破坏了生态,害得桃花再也开不出花。最终,游人不愿来了,桃花源居民只能靠捡游客们留下的垃圾为生……

  “这篇高考满分文章经名师点评,已经被某些教育刊物收录其中。根据版权法,我想出版自己的文章,难不成还得经过别人的同意?”愤慨之余,曾颖当日下午5时许在天涯论坛“天涯杂谈”上发布了一个题为“一位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江西省高考满分作文,我要追究到底”的帖子。

  [B]发帖表愤慨:不料惹来网上骂声一片[/B]

  让曾颖始料未及的是,该帖子在几个小时内迅速成为了热门帖,点击率和跟帖节节攀升,很多人跟帖支持他维权。然而也有为数不少的人竟然对涉嫌抄袭的考生表示了同情,有求曾颖放他一马的:“算了吧,人家背那么长的一段也不容易。”有骂曾颖多事的:“这么大一个人了,还和一个小孩子过不去?羞不羞?文人也要有文人的肚量。”“能够去读你的文章就不错了,中国还有多少人读文学?你读陶渊明的文章产生了灵感,他读你的文章产生了灵感,仅此而已。曾颖做人做到这个地步,也太陈凯歌了吧。”有人公然宣称:“抄袭有理,复制无罪!”有人这样“循循善诱”:“只有90分钟的考试时间,哪个内容不是从读过的课本里‘抄’的?”有人表扬考生:“……但是用在高考,却并没有过错!反而说明这个考生非常热爱学习,过目不忘,应该表扬!”还有人公然宣称:“你高中那会儿老师没跟你讲么?‘有种你就背下天下文章,符合题意的就往上套……太出名的别抄!’”

  [B]不是为了钱:原作者只想抄袭考生认个错[/B]

  “好像东西被偷了反倒是失主的不是了?这就是你们的是非观? ”曾颖在回帖中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昨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没想到自己的维权行动会招来一片骂名,这太奇怪了,考生在高考前把所谓的范文背下来竟然成了一种风气!而且竟然有这么多人对抄袭的行为表示认同!”

  考虑到涉嫌抄袭的考生目前可能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曾颖表示,他对考生没有经济方面的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在学生充分认识自己错误的前提下,不追究该学生的责任,“但他至少要写一篇和高考文章字数相当的文字,承认这种‘押题’方式不对,这种所谓的‘借鉴’是抄袭行为。让更多的高三学生在高考前夕看到之后,能够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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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网友点穴·考生在考前背范文是“惯例”[/B]

  曾颖的文章真的被江西考生抄袭成了一篇高考满分作文吗?昨日,记者上网进行了一番求证。在google上键入“桃花源祭”,一共有220条搜索结果,前五条全是江西一考生在2004年的高考满分作文,到第六条结果才是署名为“曾颖”的几乎与高考作文一模一样的文章,发表于2002年5月22日的《新快报》上;此后的搜索结果,则全部是江西考生的高考满分作文。其中,附有专家点评的这篇高考满分作文共有64项。

  记者昨晚10时截稿时,曾颖在“天涯杂谈”上所发帖的点击量已经接近58514人次,而跟帖也已达到1742人次。同时,天涯论坛上已开出近30个关于曾颖是否应该向该考生追究责任的专题讨论,点击率和回复率也极高,支持方和反对方正在激烈论战着。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不少网友把这种现象归结于教育体制,认为考生在考前背范文是“惯例”。网友“连海星”说:“中考、高考的满分作文百分之七十都能或多或少地在报刊杂志上找到原形!”

  [B]·相关链接·“一不小心”抄成满分屡见不鲜[/B]

  “押题”背诵范文应付高考作文,在考生中已屡见不鲜。根据天涯网友提供的资料,2001年,四川一考生高考满分作文《患者吴诚信的就诊报告》,涉嫌抄袭当年第7期《杂文选刊》刊发的《患者吴良知先生的就诊报告》;2003年,海南一考生的高考满分作文《最美丽的鸟》,涉嫌抄袭《故事会》杂志刊发的《爱的误区》;2004年,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抄袭《微型小说选刊》(半月刊)2004年第9期第41页的《我是一只想死的鼠》。该文原载《文艺生活》2004年第3期;2005年,福建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执子与通子》,涉嫌抄袭4年前湖南湘潭市一中邓丽的同名获奖习作。

  [B]·异地联动·江西媒体协助追查“满分考生”下落[/B]

  另外,根据中国书网提供的信息,北京教育出版社还将《桃花源祭——不听智者之言的悲剧》收录在了《最新全国高考热点题库·语文》和《高考综合能力总训练(语文)》两书中,而两书的书号均为753032166。记者通过传真,就事情的前因后果向北京教育出版社作了说明。对方表示,必须先请示总编辑,今日将给本报具体答复。

  记者昨日还联系了位于南昌的江南都市报。昨晚9时,该报记者涂皓琳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今日她将与江西教育厅取得联系,以追查该考生的下落。本报将联动江南都市报继续关注。

  [B]·律师说法·抄袭以牟取利益就属于侵权[/B]

  应付高考作文,什么情况下属于借鉴?什么情况下属于抄袭?昨日,成都9中高中部语文教研组组长邓老师告诉记者,作文的基本结构、基本观点、主要事例如果发现与其它文章雷同,包括引用了整段文章而不注明出处,“即便是考生背下来的”,都应当认定为抄袭。如果将原文的部分材料或精美的句段进行化用,则属于模仿和借鉴。“抄袭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邓老师还透露,如果老师在高考阅卷时发现了学生的抄袭行为,该考生的作文分数将以零分计。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的陈宏律师则称,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照搬已经成文的作品,如果不是为了研究和欣赏,而是以此牟取个人利益,就构成了侵权。被侵权人可依法向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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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文章对比一下:

[B]桃花源祭[/B]

    2002年5月17日 01:16   来源:正义网  曾 颖

  武陵渔人在山中发现了桃花源,引起了当地媒体的高度关注,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的记者纷纷出重金收买渔人,希望他能提供线索。渔人被白花花的银子和黄灿灿的金子耀花了眼,于是忘了当初的承诺,将线索卖给了出价最高的电视台,电视台除了给他一大堆他背都背不动的银子之外,还把台花小姐推出来吊他的膀子。这位老兄原本一介山野村夫,风吹雨打惯了,哪见过这等阵势,被那妞儿一拉一吊,就愿意免费当向导,再去一次桃花源。

  还是沿溪行,还是忘路之远近,依旧是忽逢桃花林,仍然是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又到了林尽水源,再一次见到桃花源中的山以及山上的良田美池桑竹以及那些穿得有点像外星人的数朝前的遗民。先民们见有外人闯入,颇为不悦,但好在武陵渔人也算熟人,本着来者是客的古风,仍旧是设酒杀鸡作食,电视台的记者们一面吃着免费的酒食,一面悄悄地拍摄奇闻异趣,好不快乐。

  节目很快拍完,拿到外国去播,那些老外们看脱裤子捉虱子早看腻味了,就如同天天吃炖鸡烧鹅,今日一见桃花源先民古风,大叫good,将当届电视节中最高奖“金蛤蟆奖”颁给了他们。

  消息传回来,传到正为找不到下一个经济增长点而头痛的地方长官太守大人的耳中,一听说在他的领地还有如此油水,自然兴奋起来,开始部署以桃花源为龙头的经济发展战略。

  首先确定贷款20亿两,投资修一条直通桃花源的高速公路。另外,再投资5亿两,将桃花源水道拓宽。除此之外,还要满足各地游客夜宿桃花源的愿望,在桃花源中心地带修一座60层的桃花源大酒店,为了解决桃花源的水电气等问题,又注资1000万两,架设电杆和气道。

  除了这些硬件设施之外,他们还请了文化名人陶渊明写广告文章,并拖最红的影视歌舞吃喝拉撒睡多栖明星丽丽小姐做形象大使,穿着草裙到处唱“桃源桃源我爱你,就像老猫爱大鱼”。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桃花源成为热得烫嘴的旅游热线,很多好玩贪玩会玩的主儿都纷纷如候鸟般飞来,而各色的会议,更是在桃花源中层出不穷,以至于桃花源的桃林,最终被砍来做了会旗会标和接客的招牌。请不要以为桃花源的人是在焚琴煮鹤,他们其实只是废物利用而已,自从桃花源直升飞机场通飞机之后,桃花源的桃树就再也没有一株敢开花了。

  桃花源里的先民们,原本不知钱为何物,被突如其来的商品经济一冲,无师自通地搞起了市场经济,所有的古风和器物都成为商品,天价的酒和比凤凰肉还贵的鸡自不必言说,连牛棚和猪圈也被那些想体会古风的人们抢得价格贵过了三星级宾馆的标准间。

  各路官人自是不敢放过在这风景名胜点修楼的快乐事。他们根据官职的不同,各自在山上显眼和不显眼的地方修上大小不同的别墅。山有限而官无限,很快,桃花源里的山便被玻璃、钢筋和马赛克堆满,远远望去,灰蒙蒙一片,看不到一丝绿气,更见不到半丝桃红。

  城里被楼房困得要疯了的人们,花高价来看到的只有楼房,自然不太满意,于是不再来了。桃花源旅游景点逐渐降温至冰点。所有曾经在桃花源中发过财的人们,都纷纷弃它而去,将它像啃剩的骨头一样扔在那里。

  经此一劫,桃花源的人们很难过,他们原本还有阡陌桑麻可以耕种,但现在却什么都没有了,生计将面临巨大的考验。不过已有专家为他们打开了心结,专家们经过实地考察和严密估算,认为近几年来游客们扔下的易拉罐和啤酒瓶足以供三代以内的桃花源人生计无忧。对此,他们尽可放心。桃花源里的农人们将作为垃圾回收基地的工人幸福快乐无忧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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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桃花源祭
——不听智者之言的悲剧[/B]

    来源:www.ynhzyz.com

    武陵渔人发现桃花源后,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在金钱的诱惑下,渔人忘记了当初智者告诉他的“不足为外人道也”的训诫,竟把线索卖给了出价最高的电视台,做一次导游,再去一次桃花源。
 
    又是沿溪行,依旧忽逢桃花林,仍然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又到了桃花源头,又看到了良田美池桑竹之属和数朝的遗民。桃源人看到他们的来到,颇为不悦,但本着来者是客的古风,设酒杀鸡作食。记者们享用着酒食,一边拍奇闻趣事,桃源访谈很快拍完了。
 
    一拍完,就拿到外国去放,老外大叫good,将当年的“金蛤蟆奖”颁给了他们。
 
    消息很快传回来,传到一直找不到下一个经济增长点的太守耳中,太守立马兴奋起来,决定部署以开发桃花源为龙头的经济战略。
 
    首先贷款10亿元,建直达桃源的高速公路,再贷款5亿元拓宽水渠,为满足游客的需求,建一栋60层的星级宾馆。不仅如此,还请陶渊明写一篇《新桃花源记》,拉明星当形象大使,到处唱“我爱桃花源,就像老鼠爱大米……”。于是,一些好玩贪玩会玩的主儿如苍蝇一般涌来。自从飞机场修起来后,桃花所剩无几,并且没有一枝开了花。
 
    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桃源人无师自通地搞起了市场经济,一些古玩、古董成了商品,甚至包括猪、牛、羊等都被抢购一空。
 
    各路官人自不会放过这处风景名胜,就在各自显眼的地方建起了风格各异的别墅。自此,桃源一片钢筋水泥丛林,没有了一些绿色。
 
    以后到桃花源的游客对钢筋水泥玻璃幕墙不感兴趣,因为他们大都生活在都市,对此变化甚为不满。于是人们不再来桃花源了,在桃花源发了财的客商们也弃之而去,桃花源就像被啃过的骨头一样无人问津。
 
    经此一劫,桃花源人都指责曾经到过的渔人,本来还有良田耕种,而今生计都成了问题。
 
    不过经专家考察和严密估算,认为游客扔下的大量易拉罐可以维持桃花源人三代的生计,对此,桃花源人大可放心,不必为生计问题犯愁。
 
    [点评]
 
    这是一篇新桃花源记(“祭”“记”的谐音就灵气十足),全凭想象写出,但切合环保主题,对自然名胜的过度开发这一现象提出了合理的批评。作者巧妙地借用《桃花源记》原文中的某些素材,和现实生活相联系,虽不无夸张之语,但总体上是符合逻辑的。结尾出人意表,表现了考生的机智。和上篇相仿,本文也以口语化和幽默讽刺的笔法新人耳目。不过它还有一个特点:将古今中外的事物巧妙地嫁接起来,产生了某种“荒诞”的效果。从外国的“金蛤蟆奖”到“老鼠爱大米”的港台流行语,古代的陶渊明与现代明星同台献艺,中国的太守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世外桃源建起了星级宾馆,武陵渔人当起了今日的导游……。有的句子寓意深刻,发人深省,如修了飞机场后,桃花源里的桃树“没有一枝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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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抄袭有理”不抄的人该怎么办?[/B]
 
    2006年05月18日10:25   来源:新华社  黄翠莲
 
  自己发表于2002年的一篇文章竟然在2004年被江西一名考生抄成了高考满分作文!本月13日,作者曾颖意外发现该情况后,到网上发了一帖声讨该考生,没想到招来骂声一片:“抄袭有理,复制无罪!”“考生有权引用任何文章,只要阅卷的老师不知道是引用的就行了。你凭什么维权?”“曾颖做人做到这个地步,也太陈凯歌了吧。”……(《成都晚报》5月16日)

  去曾颖发帖的网站看了看,原帖遭到“秽语”围攻,跟帖的多数网民都反对曾颖。这种抄袭者受宠,被抄者挨骂的现象,实在荒唐,但细想起来,在中国文化史的长河中,其实早有对抄袭宽容甚至赞赏的态度。

  《三国演义》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张松在看了曹操写的兵法书后大笑着说:“这本书在四川早就流传,三岁小孩也能背诵,并谎称该书为战国无名氏作,是被曹剽窃去,伪称新书。”于是从头到尾地背了一遍,一字不差。曹操听说后大吃一惊,认为自己的创作与古人暗合,只好把这本书烧掉。

  后人读到此处大多对张松的才智倍加赞赏,反要嘲弄曹操的糊涂。但事实上,张松无非是靠高超的记忆力抄了曹操的作品,这与江西考生背下曾颖的文章(如果该考生没有带“小抄”进场的话)是极其相似的,而国人对这种行为的反应也很相似。

  古人没有版权意识,我们不会去怪责作者的颠倒黑白,但现在我们有《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道德观上也早已形成抄袭与小偷无异的观念,为什么还会出现“抄袭有理,维权遭骂”的现象?希特勒手下臭名昭著的戈培尔有过一句广为人知的话:“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变成真理”。今天,当抄袭行为在社会上见怪不怪的时候,当抄论文,抄著作成为寻常景象的时候,我们离抄袭合理,抄袭合法的真理还远吗?

  抄袭无罪,维权挨骂的群体心理一旦形成,那些不抄袭的人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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