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参加工作,十月份,市直高中学校举行教工足球赛。作为一名体育老师,我参加了那次比赛。在第一场比赛中,我在跑动中脚被草皮绊了一下,结果膝关节扭了(当然也是第一次),后果相当严重,在以后的一个月中我的右脚都无法下地,右腿的肌肉都已经萎缩了。在保守治疗没办法的情况下只好进行开刀手术,取出半月板。当时医生说以后不能进行烈激运动了,否则很容量引起关节炎。但我是一名体育老师啊,我的工作无法避免有比较烈激的运动。但后果正如医生所说的,我现在已经经常膝关节肿痛,有时发酸,上楼时有时也不方便,我现在很胆心,开刀到现在只有五年,以后还要工作这么多年,我想可能过几年我会很不方便。 当时学校是当作工伤处理的,但我想几年以后,学校领导都换差不多了,知道这事的人会很少,而我以后如果需要医治,在伤情认定或报销以及工作方面都会很麻烦,在此,我想请问有这方面经验的前辈们,我应该如何妥当处理这件事,使自己以后得到比较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