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有很多时候,我们不仅要履行足够的告知义务,我们还要做到如实地记录.
比如,我们学校就发生过这样一次事件,班主任通知家长到学校来,来了后学校告知家长要给学生记大过处分,要家长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几个老师都“争先恐后”地数落着这个学生的很多缺点!
这下把家长惹火了!
“我的孩子原来并不是这个样子,什么时候他开始变化了,他以前可是一个很乖、很听话的孩子啊!他什么时候又犯过你们说的这样那样的错误了?为什么我们一点都不知道?何况,他犯了哪些错误?你们都是怎样教育的,教育后他都有哪些改变或者是屡犯不改?你们凭什么说他犯了那么多错误?凭什么就要给他处分?不行!”
原来,这个孩子确实犯了一系列的错误,老师也进行了教育,随着问题的严重,老师想要联系家长,但学生不告诉电话号码,老师叫学生请家长,学生每次都答应了,但还是没有请来,还每次撒谎说家长忙或明天就来,但终究没有来,老师就没有办法了,你总不能不要他上课吧?
于是,一拖再拖,也正因为这样,更助长了学生不在乎的心理,于是终于犯了大错。
那么,象这样的情况,我们教师或者学校能够拿出学生每次犯错的记录,每次教育的过程,每次要求学生请家长的决定或通知书存根,我想,这位家长就能知道老师和学校花了多大的工夫,而确实是孩子撒了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