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情况
楼主
  • 头像
  • 级别
    • 声望+200
    • 财富1
    • 积分11098
    • 经验134616
    • 文章5621
    • 注册2005-11-21
    教育部拟修订师德规范 首次加入保护学生安全
        2008年06月26日03:44   解放网  王婧
     
        [B][B]教育部11年后重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开征求意见[/B][/B][B][/B]
     
    [B]   “保护学生安全”首入师德规范[/B]
     
    [B]   [/B] 晨报讯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修订。昨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本市乃至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
     
        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在新形势下,社会各界要求重新修订该规范的呼声日高。
     
        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以爱书写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要对学生严格要求,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特别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新《规范》。该内容的加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最近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很显然,写入该内容也明确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保护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保护学生的老师师德肯定是有问题的。”昨天,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项家祥表示,能不能保护学生应该是检验教师的一个道德标准,学校在培养、教育学生的时候就经常说要“爱生”,而保护学生安全正是“爱生”的一个重要表现。    来源:新闻晨报
        看帖是学习,
       
        回帖是礼貌!
    在线情况
    2
    • 头像
    • 级别
      • 声望+200
      • 财富1
      • 积分11098
      • 经验134616
      • 文章5621
      • 注册2005-11-21
          一网友的评论:

          本人是一名教师,支持!虽然在危难时候人有逃生的本能,但做为一名教师在孩子们面前也有保护其生命安全的本能!都是本能——对于教师在危难时候保护学生,就是做为一个成年人和教师应当负的职责!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所有所谓挑战道德底线的鬼话,都是心灵自私的表现!所有逃避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学生安全和生命的保护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不论学生是否年满十八岁!作为教师都不能逃避对其生命安全的保护!其实无论以往的师德规范是否明确了这一点,都是做为一个学校日常监护者,就有责任保护期生命的安全,尤其是对中小学生!
          看帖是学习,
         
          回帖是礼貌!
      在线情况
      3
      • 头像
      • 版主
      • 级别
      • 徽章
      • 财富3
      • 积分8579
      • 经验44510
      • 文章4140
      • 注册2004-11-09
      [B][SIZE=3]此次修订的师德规范还包括以下内容:[/SIZE][/B]
      [SIZE=3][/SIZE]
      [SIZE=3]    [B]对“德才”要求提高[/B]

        [B]既要“志存高远”也要“终身学习”[/B]

        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可以发现,新《规范》的二、三、五条都对教师品德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第二条要求教师要“志存高远”,而“知荣明耻”则在第五条中提了出来。

        最突出的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规范》。“这相当于明确了教师保护学生安全为"师德"的一项内容”,华南师范大学一位教授表示,“换句话说,保护学生安全成为了衡量一名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之一”。

        此外,《规范》也十分强调老师的“自我修炼”。比如首次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概念,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B]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B]

        [B]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B]

        不仅在思想、业务上对教师提出“德才兼备”的要求,《规范》还对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做出了引导。《规范》指出,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个要求很符合时代的需求。”广州市第七中学一位老师认为,在目前提倡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唯分数论”、“题海战术”等旧的、不合时宜的理念确实该摒弃。

        “这将从源头上有效确保素质教育的推行。”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的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同时,它对孩子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使我们做家长的更加理性地对待孩子的发展。”

        《规范》不仅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与时俱进,还在教育学生成才上引入了比较新的人才观。比如,当中的第四条明确教师要“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B]教学方式有所改变[/B]

        [B]高徒未必出自严师[/B]

        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记者注意到,相比而言,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更加人性化。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严格要求”学生,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在与家长配合共同培养学生方面,《规范》不再仅仅是“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而加上了“平等对待家长”和“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我们希望通过对《规范》修订,更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教师和各界社会人士可在7月30日前,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www.jyb.cn)下载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SIZE]
      来了就是朋友!多交流就是好朋友!!
      在线情况
      4
      • 头像
      • 版主
      • 级别
      • 徽章
      • 财富3
      • 积分8579
      • 经验44510
      • 文章4140
      • 注册2004-11-09
      [SIZE=3]  [B]保护学生后,谁来保护老师?[/B]

        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一露面,即遭到不少教师的反感和反对。有的教师认为,有关部门在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应该修订和完善有关教师权利的规定,对教师不仅在道德责任上有“规范”和要求,而且在权利上也要有明确的保障。

        有的老师认为,教师的待遇太低,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却很多很沉重。“(新规)几乎每一条都带有强制的意味,但教师的权益却鲜有提及。”某网友说,“教师有那么多的责任与义务,但并非是教师节的几束鲜花这样的‘荣誉’所能对等的。”

        “我认同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但是请把房子修成保护祖国未来的真正避难所。老师的权益和义务应该成正比。”湖南网友“小丸子”说。

        “在修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要求老师首先保护学生,又没有任何前置条件,这样怎么可以呢?”网友俊臣天反问。

        荆楚网上,一篇署名为“陈谊军”的文章指出:目前,教师队伍是我国最庞大的财政供养序列人员,不可否认,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良莠并存,如何深化这个系统人员的教育,增强其责任心与道德感,提升多数教师的修养及改善办学条件,想方设法增加师生的安全系数,教育部门要走的路还很长。[/SIZE]
      来了就是朋友!多交流就是好朋友!!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回复帖子 注意: *为必填项
      *验证信息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帖子名称
      内容(最大97K)




      其它选项 Alt+S快速提交
       


      Powered by LeadBBS 9.2 licence.
      Page created in 0.0156 seconds with 4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