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IZE=3]此次修订的师德规范还包括以下内容:[/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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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B]对“德才”要求提高[/B]
[B]既要“志存高远”也要“终身学习”[/B]
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可以发现,新《规范》的二、三、五条都对教师品德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第二条要求教师要“志存高远”,而“知荣明耻”则在第五条中提了出来。
最突出的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规范》。“这相当于明确了教师保护学生安全为"师德"的一项内容”,华南师范大学一位教授表示,“换句话说,保护学生安全成为了衡量一名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之一”。
此外,《规范》也十分强调老师的“自我修炼”。比如首次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概念,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B]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B]
[B]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B]
不仅在思想、业务上对教师提出“德才兼备”的要求,《规范》还对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做出了引导。《规范》指出,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个要求很符合时代的需求。”广州市第七中学一位老师认为,在目前提倡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唯分数论”、“题海战术”等旧的、不合时宜的理念确实该摒弃。
“这将从源头上有效确保素质教育的推行。”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的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同时,它对孩子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使我们做家长的更加理性地对待孩子的发展。”
《规范》不仅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与时俱进,还在教育学生成才上引入了比较新的人才观。比如,当中的第四条明确教师要“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B]教学方式有所改变[/B]
[B]高徒未必出自严师[/B]
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记者注意到,相比而言,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更加人性化。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严格要求”学生,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在与家长配合共同培养学生方面,《规范》不再仅仅是“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而加上了“平等对待家长”和“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我们希望通过对《规范》修订,更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教师和各界社会人士可在7月30日前,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www.jyb.cn)下载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S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