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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说明书就不是体罚了?
    [ALIGN=center][SIZE=4]写说明书就不是体罚了?[/SIZE][/ALIGN]
     有位老师介绍自己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时谈到让犯错误的同学写说明书,会后我和他作了一次交流,提出了我的看法,并指出这是另一种体罚--“心罚”,他最后告诉我,他是跟魏书生学的,那神态,似乎魏书生就是真理了。我查了一下魏书生的《班主任工作漫谈》,第四章果然有《犯错误写说明书》一节:魏老师举了一个例子,说明如何通过写说明书帮助一位同学改掉“自习课讲话”的毛病的:[FACE=楷体_GB2312]我们班自习课不允许说话,有位后转到班级的同学,开头不习惯,遇到不会的问题,总不由自主地询问左邻右舍。一出声就被班长发现了,班长走到他面前,也不说话,只是伸出5个指头示意,他一看便明白了,意思是500字的说明书,写吧。[/FACE][FACE=楷体_GB2312]……[/FACE][FACE=楷体_GB2312]正在这时,我的行为被班长发现了,他走过来,向我伸出5个手指头,好思想一看就明白了,这是让写500字的说明书。[/FACE][FACE=楷体_GB2312]……[/FACE][FACE=楷体_GB2312]不长时间,这位同学又不由自主地在自习课上问别人英语题,被班长发现,5指一伸,又是500字。[/FACE][FACE=楷体_GB2312]后来,这位同学升了大学,来看我,说:“老师,幸亏我总写说明书,不仅改正了自习爱说话的毛病,还提高了作文水平。”[/FACE]魏书生1979年即开始运用这一招的,实事求是的来说,相对于“写检讨”或许更人性些,起码有面子些,不是“检讨”而是“说明书”嘛!相对于体罚也较文明一些,毕竟抛弃了肉体的惩罚。但经验是过去的真理,在魏书生时代,孩子们的民主意识并未完全觉醒,师道尊严还是大行其道的,这点“改革”在当时有一定的先进性。但在新课程推进了8、9年的今天,在倡导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的今天,还津津乐道“写说明书”至少的历史的顿足不前。仅就上自习课说话而言,肯定不是什么大错,或者干脆就不是错,他能短时期内克服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绝对不是“说明书”的功劳。“升了大学”后,这个孩子往“说明书”上贴金(假如他的话不是魏书生编造的)极有可能是随口那么一说。倒是有这样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这个孩子三次写说明书都是因为问别人题目,如此也要写500字,合理吗?二是那个班长三次“伸出5个指头”,对于班长来说有一种权力运用的快意,于那位讲话者无疑是一种恐怖行为,教育是一种生命的舒展,而不是战战兢兢。三是,500字,之所以对孩子们有“震慑力”,因为这500字实在是难以凑数,在“凑数”的过程中要不断忍受心灵的煎熬,这种貌似人道的“说明书”在对学生心理的戕害绝不亚于一巴掌!魏老师到底让学生写什么呢?他是这样作指导的:[FACE=楷体_GB2312]要求在说明书中基本使用心理描写的表达方法,描绘出心理活动的3张照片,每张照片上都有两种思想在争论。第一张照片,犯错误前,两种思想怎么争论;第二张照片,边犯错误,两种思想边怎样交战;第三张照片,犯错误之后,两种思想作何感想。[/FACE]这哪里是犯错误,分明是犯罪了。其实孩子们即使犯错,也是冲动性居多,刻意计划极少,何来两种思想的“争论”呢?这三个过程又难为孩子们一把,但魏老师说了,孩子们又不得不去做,只好“从灵魂深处挖掘”了。“不挖”也没关系,魏老师又说了:[FACE=楷体_GB2312]写说明书不一定非要说自己有错误,如果认为自己做得有理,做得正确,那就完全可以向自己的内心深处寻找辩护律师,说明自己这样做的根据和对己对人的益处。[/FACE] 在魏老师几十年的教学生涯中,我不知道有没有学生“向自己的内心深处寻找辩护律师”,我怕不多,因为学生怕“认识不深刻”,重写。那可不就是500字能解决的了。总让我想起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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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师的见解就是独树一帜,而且很有道理,分析透彻,可圈可点.我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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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8-04-30
      王老师的见解就是独树一帜,而且很有道理,分析透彻,可圈可点.
      但我想任何事物都应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不能说写说明书就是体罚或者说就不是体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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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8-05-02
        我认为这是体罚,心罚嘛,对好多学生来说,这500字是凑起来的.
        关键是如果我们不需要这种方式,那我们可以有那些方法来惩罚学生的错误呢?
        自习课的纪律该怎么维护呢?
        当然,我也承认魏书生老师讲的不一定都是真理,不一定全是科学的,但至少大多数还是很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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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也算是体罚,那么究竟怎样才不是体罚!王老师所谓的“体罚”,是不是只要是让学生的心灵不舒畅,就是体罚呢?如果是这样,教育是不是会少很多的方法。
          班主任之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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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在教育的过程中惩罚是必要的,体罚是不允许的,关键是要把惩罚和体罚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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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郑光启[/U]发表的内容:[/B]

            我想在教育的过程中惩罚是必要的,体罚是不允许的,关键是要把惩罚和体罚区分开来.[/QUOTE]
             
            同意郑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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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8-04-13
              我也让学生写过这样的说明书,而且必须用作文纸写三篇,并且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一定得在最后一个格里,否则重写,实践表明惩罚效果还不错。现在我们对犯错学生的惩罚措施很有限,我认为让写说明书是一个很不错的做法。至于学生是否凑数那就看他对自己的反省是否深刻了,不过写之前如果能和学生谈一谈,帮他分析一下错误所在,效果将会更好。以上仅个人愚见。
              在学习,思考,实践中快乐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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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8-06-07
                同意郑老师的意见。并不见得是所有的人学生都能以道理或道德来约束。因人不同吧。有些学生适合用这种方法。比如能意识到自己确是犯了错的;但针对那些觉得自己并没有犯错的学生来说,写说明书反而会成为一条顶撞老师或是犯更大错误的导火线。
                只有抬头看,才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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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5-09-27
                     我也觉得,向大师们学习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大师们的做法只是我们学习的一个范本,比如说中国提出的"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要本原则,它有一个过程,而且方式不一样,西部是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地区是"中部崛起"思想,而东北:"振兴东北老工业区",不同的人在运用这些方式方法时,一是不能照抄照搬,要活学活用,关键是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就如现在很多地方学习杜朗口一样,只走形式,而不与实际结合,那只是一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
                      写说明书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很好的手段,关键是看你要学生写说明书的出发点和最终的目的是什么,这就有可能确定你是在心罚学生还是在体罚学生,或是在惩罚学生.
                     不是看你说了什么,更不是看你做了什么,我觉得是否是心罚,关键看你要求学生写说明书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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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大部分班主任都应该让学生写过说明书吧,或者是保证书吧!犯了错误的学生,如果不加以约束,那么下次他以为还会轻而易举的原谅他。总之,还是要针对不同的学生。
                    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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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在《乡村班主任手记》中的一篇短文能反驳王益民老师的观点,大家可以去看看,欢迎大家讨论。(附原文)



                                                       一份学生主动写的说明书

                        王益民老师写的《写说明书就不是体罚了?》一文中提到写说明书是另一种体罚--“心罚”,对此我不敢苟同。王老师的见解独树一帜,而且很有道理,分析透彻,可圈可点.但我想任何事物都应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不能说写说明书就是体罚或者说就不是体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写说明书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很好的手段,关键是看你要学生写说明书的出发点和最终的目的是什么,这就有可能确定你是在心罚学生还是在体罚学生,或是在惩罚学生.下面就我班学生自己主动写的说明书为例。

                    原文:
                                                说明书  
                    郑老师:
                        对不起,昨天中午,我扫寝室的地。但是也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时间十分紧张,所以就随便扫了几下(因为地上很干净),把垃圾倒了。但是我却还没有发现有 一张5cm大的一张纸呢?难道是我眼睛瞎了吗?这不可能啊,后来,到今天才发现我们寝室扣分了。
                        对不起,老师。因为我一个人的疏忽,造成了班级的扣分,也造成了那么多同学的惨败。老师说过扫地可以迟到,而我却因为怕时间来不及,而导致寝室的扣分使同寝室的其他8位同学与我一起失去了宝贵的“18分”(注:如果没有扣分,她们寝室每个学生可以每人加2分,这样共18分。)不仅如此,还因为我个人的疏忽,使全班同学失去加分的机会(注:如果班级没有扣分,那么全班学生每人加2分。)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很对不起大家。虽然,这个错误是我造成的,但是受这个错误影响的同学很多。几乎全班同学都目睹我,那正在闪闪发光的分数竟然在我的眼皮下溜走了,我对不起全班同学。
                        老师,我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个人的疏忽,而导致班级扣分了,请相信。

                                                                           惠**
                                                                         2008年6月3日  


                        虽然惠**在这份说明书中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认识不是很到位,但她自己主动写了这份说明书交给我,说明她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勇于承担责任。我们能说这份说明书是对她的体罚或者说是“心罚”吗?

                        我想教育方法是为教育目的服务的,有时同样的教育方法,为了不同的教育目的,从而产生的教育效果也会有所不同的。在教育的过程中,必要的惩罚是可以的,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会成功的。但我们要严格地把惩罚和体罚区分开来。
                        普通的我,普通的中学教师,普通的班主任,来到了不普通的论坛,向不普通的班主任学习不普通的理论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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