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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撞车党诱逼学生断臂撞车讹财
        2007-04-04 09:23:3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谭林
     
     
      警方派发通知提醒家长学生警惕
      
      记者昨日从韶关翁源警方获悉,警方从当地一宗学生离奇失踪案件中,发现在当地目前已有5名中学生被人诱骗,手、足被弄断,并受他人控制参与“假摔撞车”作案。警方以派发《告家长学生通知书》的形式,提醒加强安全防范。
      
      初中生放学后失踪

      据介绍,3月28日,广东韶关市翁源县某中学两名初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奇失踪,家长寻找未果后向该县公安局龙仙派出所报案。警方人员围绕有关情况展开调查。次日凌晨,一名失踪的学生向其父亲打来电话,说他身在中山市古镇和一帮朋友在一起,但电话很快挂断。警方人员与这名学生的家长驱车来到中山市古镇,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几经周折,在一出租屋找到了两名学生。

      据两名学生后来反映,他们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诱骗到中山市古镇。被一伙“撞车党”所控制,险遭断臂之害,幸亏警方解救及时才躲过一劫。早些时候,他们的另一名同学却没有如此幸运,被“撞车党”残忍地打断手臂,受控制去撞车,成了他们索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异地作案取证困难

      据警方介绍,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当地已有5名学生有过这种遭遇,被人诱骗,手、足受到摧残,并受人控制参与作案。不法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从外地诈骗一些学生进行异地作案,一般作案两三次就把人送走,如此反复,而且经常变换地点,给调查取证增加难度。目前,当地警方已采取措施,以发布通告和派发《告家长学生通知书》的形式,提醒大家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这些上当受骗的学生大多数是家在学校附近的外宿生。一位老师表示,外宿生放学后都离开学校回家,具体在外面出现什么状况,学校、家长都不而得知,对学生课外时间活动的监管问题,应引起学生家长们的重视。部分学生家长深感忧虑,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

      据一名外科医生介绍,青少年的身体正在发育期,这种非正常情况造成的手足骨折断,其损害程度比一般骨折更大。严重的损害或者损害过后治疗方法不正确、不及时,将会影响到其他部位、组织的生理机能发生变异和损坏,最终可能造成终身残废。
      
      ■作案手法
      
      1 骗走少年

      以介绍工作挣钱,或以出去玩为幌子将少年从翁源带到异地。
      
      2 折断手脚

      骗少年吃下催眠镇静药,在昏迷状态中,折断其手臂或脚。
      
      3 假摔讹财

      控制少年在路狭人多的地方,乘驾车者超车或变更车道违章之际“倒地”,伪造“交通事故”,然后该团伙所有人一拥而上,软硬兼施敲诈勒索“肇事”司机。
      
      4 异地作案

      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撞车党团伙从外地诈骗学生进行异地作案,作案两三次就把人送走,如此反复,经常变换地点,给调查取证增加难度。
      

      ■案例

      受骗吃下催眠药 左手尺骨被折断
      
      今年3月17日7时许,一事主向佛山警方报案,称其发现在广东翁源县遭绑架的儿子小宝坐在一辆顺德车牌的面包车上,而该辆面包车正停放在佛山祖庙街道永新村附近。

      接到报警后,佛山环市派出所联合市公安局巡警立即出动,在该村一间出租屋内抓获张某等5名嫌疑人,成功解救小宝等5名少年。
      
      介绍工作为名骗走少年

      民警在实施解救过程中,发现小宝的左手尺骨刚刚被人折断,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及时治疗,小宝很快得以康复。他告诉民警:该团伙成员以介绍工作挣钱为幌子将自己骗到佛山,并骗他吃下催眠镇静药,在昏迷状态中,其左手尺骨被折断。

      小宝说,犯罪分子让他及其他一些少年充当“受害者”,到佛山各区选择路狭人多的地方,乘驾车者超车或变更车道违章之际“倒地”,伪造“交通事故”,然后该团伙所有人一拥而上,软硬兼施敲诈勒索“肇事”司机。
      
      网吧门口带走初中生

      在警方安排下,记者见到了被人诱骗,差点被“撞车党”断臂的16岁初中学生小辉(化名)。小辉回忆,2006年12月份的一天傍晚,他放学回家途中,准备到家里附近一家网吧去上网,刚走到网吧门前,一个叫“阿民”的男子叫住他,并约他坐车到外面去玩玩。两人租车来到英德,在一家小餐馆吃晚饭时,“阿民”叫他去搞“碰碰车”,就是先打断手臂再去撞别人的车。“阿民”说搞得好一次可以捞两三万元,搞到钱大家平分。

      小辉说,他当时想弄点钱,就表示愿试试看。当晚“阿民”安排他在旅馆住下,离开时留下话:“只做两三次就够了,搞到钱就回来,不会耽误了上学的”。第二天早上,有4名男子来找他,说是“阿民”的朋友,就这样他跟着4名男子到了中山。当夜,4名男子教他如何撞车,并说如同意做得先把一只手臂打骨折,他当时害怕没有答应。第二天,他说要再考虑一下,随后趁4名男子外出跑了出来,在中山的亲戚帮助下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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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很无人道,很悲惨,您看:据一名外科医生介绍,青少年的身体正在发育期,这种非正常情况造成的手足骨折断,其损害程度比一般骨折更大。严重的损害或者损害过后治疗方法不正确、不及时,将会影响到其他部位、组织的生理机能发生变异和损坏,最终可能造成终身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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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高危”少年被诱自愿撞车[/B]

          2007年04月05日09:31   来源:大洋网 文:记者卜瑜、翁晓鹏

        广州日报昨日《打断学生手脚“造”车祸》报道详尽披露了“撞车敲诈团伙”丧尽天良的伎俩。报道犹如一石击起千层浪,许多市民纷纷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向记者表达了对不法分子的愤慨和对被诱骗学生的关注。

        记者昨日走访了公安、教育、法律部门,深入了解目前各地均普遍存在的青少年受骗参加“撞车敲诈团伙”作案的现状和剖析深层原因。  

        [B]困境:

        一月制造20起事故少有报案[/B]

        翁源警方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通常把本地学生诈骗至异地作案,一般作案两三次就把人送走,如此反复,而且经常变换地点,给警方的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

        无独有偶。3月17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破了一起“撞车团伙”中,5名嫌疑人来自英德,解救的5名受害青少年大都为翁源人,全部受人操控,撞车团伙充当“枪手”(本报3月28日A38版《折断小孩手骨勒索车主钱财》曾作详细报道)。其中被解救的一个小孩向民警反映,有一个月他至少有20次被嫌疑人带到外面制造交通事故,勒索司机。

        当禅城警方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时,由于此类案件车主报案少,办案民警很难收集到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的有效证据,警方实施打击困难重重。

        [B]原因:车主“破财消灾”心理[/B]

        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撞车团伙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一般都选择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车主本身也有违章。疑犯正是抓住车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破财消灾”的心理,威胁诱逼事主私了,以此达到敲诈勒索车主钱财的目的。而犯罪嫌疑人伪造交通事故后,往往狮子大开口,一开始索要的钱财多达2~3万元,但最后经过反复讲数,到手的全部在1000元以下。

        撞车团伙正是利用了车主这种心理,通过“广种薄收”,不断伪造交通事故。

        而且,这些车主在案发后却不敢向警方报案,因此,犯罪嫌疑人胆子越来越大,从事犯罪的时间越来越长,受害者也不断增加,最终导致此类案件在各地普遍存在。

        [B]现状:涉案学生大多处于年龄“高危时期”[/B]

        据记者调查,在韶关各地发生的多起在校学生自残身体被迫甚至自愿参加撞车勒索团伙进行敲诈勒索案件中,涉案学生大都为年龄在14岁至17岁之间。

        这些学生普遍有如下共性:贪图享受和玩闹、学习成绩差、老师不重视、升学无望面临辍学边缘、与校外青年来往过密、常涉足网吧游戏机室、受不良文化影响大、家长在外地或工作繁忙无睱看管等。

        记者发现,15岁至17岁是学生不良行为的“高危时期”,也是容易受骗犯罪的高峰,“问题学生”中该年龄段者达七成以上。从年级分布看,初中和高一学生最容易发生不良行为。放学后和节假日则是学生犯罪和被侵害的高峰期。

        [B]律师:“撞车勒索团伙”或涉及多项犯罪[/B]

        据广东正久律师事务所的欧阳楚平律师介绍,“撞车勒索团伙”可能涉及多种犯罪类型。这些不法分子为了制造所谓的“交通事故”,利用暴力手段弄断少年手脚并由此引发许多后遗症,如果构成重伤的,他们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受害车主被以此要挟而付出钱财,他们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受害车主误认为是自己开车不小心撞人而“自愿”赔钱,属虚构事实行骗,他们则涉及诈骗罪。

        欧阳律师说,年满14周岁的少年参加撞车勒索团伙的恶意制造事故敲诈或诈骗车主的,少年与不法分子一起构成了共同犯罪,作为从犯的少年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可能被定敲诈勒索罪或是诈骗罪。但他同时也指出,如果未满14周岁,则不需承担刑事和治安处罚责任,而且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精神和人身损害赔偿。

        禅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很多车主怕麻烦不报案,因此,警方只能以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同时,车主不举报,警方在搜集“撞车团伙”敲诈勒索方面,几乎少有进展。为避免再有未成年人为此受到伤害,警方呼吁有关车主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B]警方:“边缘青少年”易成不法分子“猎物”[/B]

        在粤北各欠发达地区,许多“问题学生”游离于学校与社会的边缘。这类学生通常分三种,一种是成绩、自制力差,面临辍学的边缘;一种是来自农村家庭贫困、基础差,想学好但付出努力也跟不上,于是沉迷于网络与游戏中寻找“出路”。这些孩子比较难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青睐,甚至有极少数学生还会受到歧视。此外,还有一类是刚辍学走入社会,急需钱用的贫困青少年,他们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

        不法分子物色目标的场所一般是网吧、歌舞厅等地,他们会与少年搭讪、套交情,通过请他们去上网、唱歌跳舞、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等形式与缺乏自制力和辨别力的少年们混熟。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则是使用“碰碰车”能获取巨额金钱为诱饵骗取贪图享乐而又苦于身上无钱的学生。不法分子通常用“做一单赚两三万元平分,赶紧干两三单就回去上学,既赚钱又不影响功课”为幌子引诱缺乏鉴别能力的孩子,这些意志薄弱的孩子往往会自愿参加犯罪活动。

        [B]出路:学校和家庭同时教育引导[/B]

        具有多年班主任经验的乐昌一中陈老师告诉记者,“问题孩子”中许多人往往具有除学习之外的突出优点,如体育文艺拔尖、社交沟通能力强、领导能力突出等。他们只是由于个性过于突出,无法把精力集中于沉闷的学业,心理自卑而一步步地被“边缘化”。他认为,这些“边缘化”的学生更需要集体的重视和温暖,只要老师们在“教书”的同时“育人”,正视“问题孩子”的优点进行针对性的引导,是完全有可能将他们塑造成栋梁之材的。他同时指出,一个和谐而美满的家庭环境也是挽救这些孩子的有效途径。他说,问题孩子家庭多有不幸,父母或离异或感情淡泊,或忙于工作疏于管教沟通,孩子们只能从那些貌似热情的社会“朋友”那里得到虚假的“温暖”,从而误入歧途。只有父母正视孩子的情感需求,注意从日常中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沟通,才能避免“损友”们乘虚而入。
      来了就是朋友!多交流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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