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7:
反映人 姓名 中学教师 身份 教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nhjiaoshi@yeah.net
地区 三明市 地址 福建三明宁化县教师
工作单位
被反映人 被反映单位
标题 关于绩效工资和机关社保问题
反映内容 省长您好.
我们是福建三明宁化的教师,现在在实行绩效工资,这是一个大好事!但是现在我们这里是这样做的,中学二级每人实际补298元,中学一级每人实际补328元,中学高级每人实际补358元,每人都扣150元作为月津贴的补贴。我们知道省里每人补300元,那么市、县只有几十元吗??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下阳光下没有真正阳光的老师们!!
现在我们县还对老师进行机关社会保险,这个说是自愿的,但是实际是强行克扣,强加到老师头上的。另外现在扣了也没有给我们凭证,就是口说而已!!
希望省长您可以关注下!
原来我们县客家中学老师向你们反映的问题现在都回到县教育局,这样符合信访制度吗??
希望省长可以关注我们教师的实际情况!!
备注
办理情况
1.2009-01-07 14:14:51 由 福建省信访局 交办单 交 三明市信访局
2.2009-01-08 08:02:02 由 三明市信访局 交办单 交 宁化县信访局
3.2009-01-15 11:07:51 由 宁化县信访局 交办单 交 县教育局
此件已回复
回复情况
1.2009-01-07 14:14:51 由 福建省信访局 交办单 交 三明市信访局
2.2009-01-08 08:02:02 由 三明市信访局 交办单 交 宁化县信访局
3.2009-01-15 11:07:51 由 宁化县信访局 交办单 交 县教育局
此件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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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2009年1月7日致信“省长信箱”来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教师津补贴的调整是根据全市8个县公务员的工资和全市8个县的教师工资比照确定的,公务员工资和老师的工资构成不一样,中央工资也不一样,但调整后我县中小学教师的人均工资略高于当地公务员人均工资。这次教师提高标准是人均455元/月,其中人均305元/月作为固定增量进入工资,人均150元/月作为绩效。
我县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4]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不是商业保险,不存在自愿不自愿问题。根据闽政办[1994]1号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缴。
特此函复。
(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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